為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進省級統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湖北省落實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實施方案》等規定,我局聯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草擬了《關于調整隨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若有修改意見和建議,請以信函、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書面形式反饋至市醫療保障局。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1日。
聯系單位:隨州市醫療保障局
聯系人:?朱珍
聯系電話:0722-7025196,13886857607
電子郵箱:397792636@qq.com
傳真:0722-7115577
聯系地址:隨州市漢東路195號,郵編:441300
附:《關于調整隨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的通知》
市醫療保障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調整隨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推進省級統籌,現將隨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政策進行調整。
一、政策調整方案
將我市參保職工2000年1月1日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前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視同醫保繳費年限。
二、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
? ?政策調整后,各單位對已退休人員進行統計,并根據人社部門對退休人員工齡的認定情況,測算單位退休人員可視同繳費年限,對達到實際繳費和累計繳費年限的,由單位統一辦理醫保退休手續。
靈活就業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出具人社部門審核通過的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確認表,由醫保經辦機構核實認定后,辦理醫保退休手續。
視同職工醫保繳費年限認定后,累計繳費年限超出現有規定繳費年限的參保費用不予退費。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組建工作專班。醫療保障部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做好退休職工的工齡核定工作。做好數據的清理,進一步完善服務管理措施,積極穩妥推進,確保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平穩落地。建立輿情監測和處置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遇到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隨州市醫療保障局? 隨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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