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好中央、省、市關于深入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現將典型案例予以公開通報:
案例一:曾都區桃園小鎮小區隨州市天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違規加收水費,侵害業主利益
基本案情:根據群眾舉報及部門移交線索,曾都區市場監管局對隨州市天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違規加收水費開展立案調查。經詢問當事人、商戶及調取收費清單、供電供水憑證,核實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間,該公司在代收桃園小鎮商戶電費時,超政府定價多收電費,代收住戶水費時超標準多收水費。
處理結果:依據《價格法》《電力法》,曾都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不執行政府定價違法行為,對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未退還的違法所得18950.88元,罰款1895元。
案例二:曾都區文峰都市花園小區隨州首立文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拒不退場
基本案情:文峰都市花園小區在街道社區的監督指導下召開業主大會,小區經業主大會同意,決定解聘該公司,并選聘新的物業企業。該公司以存在債務糾紛為由,拒絕退出該小區。
處理結果:隨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對該公司下達了《督辦函》,要求該公司履行移交義務,限期退出小區物業服務。 經督辦,該公司將物業服務相關資料移交給小區業委會,并退出小區物業服務。
案例三:廣水市畔山林語小區武漢廣源恒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廣水分公司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
基本案情:廣水市消防救援大隊在開展例行檢查時,發現畔山林語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武漢廣源恒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廣水分公司消防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處理結果:廣水市消防救援大隊就武漢廣源恒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廣水分公司未按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向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500元。為強化信用約束,廣水市住建局對物業服務企業扣除信用分5分。
案例四:高新區旺城家園小區隨州市炎帝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擅自停公區用電
基本案情:高新區旺城家園小區,由隨州市炎帝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提供物業服務。該公司因未繳納公共部位電費,造成小區電梯、二次供水停用,影響小區業主正常生活,業主反映強烈。
處理結果:隨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當日上午約談了物業企業負責人,并下達《告知書》要求立即繳納電費,恢復小區公共用電,該公司以小區大部分業主未支付物業費為由,拒絕繳納電費。經多方協調,該小區公共區域于當天晚上恢復供電。根據《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隨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對該公司進行立案查處。
案例五:廣水市天湖馬德里小區武漢雅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廣水分公司公共收益收支未按規定公示到位
基本案情:廣水市住建局在開展“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專項檢查中,聘請第三方會計公司審查天湖馬德里小區公共收益收支情況時發現,該小區公示了公共收益62538元,但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擅自開支了34073元的公共收益,涉嫌侵占業主公共收益。
處理結果:依據第三方會計公司出具的財務核查報告,廣水市住建局對武漢雅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廣水分公司所服務的天湖馬德里小區項目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依法追回違規使用資金并要求物業公司單獨建賬且在小區公示欄進行公示。
案例六:隨縣華源盛世小區隨州市烈山物業服務有限?? 公司未按要求公示有關信息
基本案情:隨縣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害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專項檢查中,發現華源盛世小區物業服務合同內容、服務標準未按要求公示。
處理結果:隨縣住建局責令物業服務企業限期公示,并對隨州市烈山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公示有關信息扣除信用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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