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精神,加快推進全市新型城鎮化進程,現就全市深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完善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體系,將持有居住證人口納入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范圍,創造條件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全覆蓋,維護進城落戶農村居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不斷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質效,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政策牽引、強力推進。積極調動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意愿,不斷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質量,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優先解決存量,不斷擴大增量,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在就業地城鎮落戶。
——創新機制、擴大覆蓋。創新公共資源配置的體制機制,將持有居住證人口納入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就業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范圍,使其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
——強化激勵、推動落戶。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激勵機制,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村居民在農村享有的既有權益,有序推動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
(三)工作目標。構建功能完備、責權明確、科學規范、保障有力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服務體系,2020年全市實現3.8萬農業轉移人口到城鎮落戶,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4%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到2025年,以常住人口為基礎的社會保障體系全面確立,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以上,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左右。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農村轉移勞動力在城鎮落戶。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原則,對在我市城鎮落戶的,凡是符合落戶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地社區必須無條件接受落戶。加強農業轉移人口現代文明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宣傳教育,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生活適應能力,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鎮、家庭融入社區、群體融入社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二)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簡化已辦理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再辦理流程。擴大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公共教育、衛生健康、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社會保障等六大基本公共服務,鼓勵居住證持有人落戶城鎮。健全完善實有人口信息采集登記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人口庫信息,逐步完善對人口庫中的公安、人社、衛健、教育、民政等單位人口信息的統一匯聚、比對、整合,形成高質量的人口信息,促進人口數據資源跨部門、跨平臺共享,建立科學、高效的信息共享體制機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大數據中心,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三)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縣市區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堅持“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公辦中小學為主”的原則,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各縣市區中小學校平等接納服務范圍內的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充分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結合農業轉移人口分布和城市發展情況,編制市、縣(市、區)兩級中小學校發展規劃,合理布局城鎮中小學、幼兒園,增加城鎮義務教育接收學校數量,科學、均衡配備教師,充分滿足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入學需求。構建全市統一、各級貫通的教育信息化平臺,實現教育資源共享。(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四)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創業的支持力度。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服務。健全農業轉移人口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大力實施農業轉移勞動力職業技能提升計劃,鼓勵校企合作,建設一批農業轉移勞動力實訓基地。實施農業轉移勞動力技能培訓政府補貼項目。支持企業以新招用青年勞動者和新轉崗人員為重點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將大多數在崗農業轉移勞動力由普工提升為新型技工。支持農業轉移勞動力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五)保障農業轉移人口住房需求。以滿足農業轉移人口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建立購房與租房并舉、市場配置與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應體系。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轉移勞動力、個體工商戶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大力發展專業化住房租賃市場,支持專業企業、物業企業、房地產企業等開展租賃經營業務。落實國家支持住房合理消費的差別化信貸政策,發展個人住房貸款保險業務,提高對農業轉移人口等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金融服務水平。改進和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管理,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商品房庫存。鼓勵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就近購房。(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六)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根據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類,明確成本承擔主體和支出責任。政府承擔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在義務教育、勞動就業、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公共衛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設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同時統籌用好資金,加強農業轉移人口公共服務供給、增強社區服務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維護等。企業等用人單位落實農村轉移勞動力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職工技能培訓投入,依法為農業轉移勞動力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農業轉移勞動力積極參加城鎮社會保險、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等,并按照規定承擔相關費用,提升融入城市社會的能力。(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七)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保障機制。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根據不同時期農業轉移人口數量規模、不同地區和城鄉之間農業轉移人口流動變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差異等,對轉移支付規模和結構進行動態調整,對落戶地社區視落戶情況給予政策激勵。探索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相掛鉤機制,根據各地農業轉移人口數量,給予建設用地指標傾斜。強化監測檢查,定期發布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準確快捷反映各地指標變動狀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八)保留并維護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在農村的合法權益。農業轉移人口整戶轉為城鎮居民的,憑原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出具或由村(居)民委員會代為出具的集體成員資格證明和戶籍遷出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整戶轉移備案證書,繼續享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及其他集體經濟權益。家庭部分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憑原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或由村(居)民委員會代為出具的集體成員資格證明和戶籍遷出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個人轉移備案證書,繼續平等享有在原農戶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及其他集體經濟權益。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相關政策法規,逐步實現成員集體財產權和收益分配權與戶籍變動脫鉤。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依法自愿有償流轉機制,支持引導進城落戶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依法自愿有償轉讓,有效盤活農村資產,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帶資進城能力。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后,繼續保留應享有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等各項惠農政策。凡取得城鎮戶籍的農業轉移人口,符合救助條件的,納入城鎮救助范圍。(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林常倫任組長,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吳丕華,副市長熊楨、李國壽、鄭曉峰為副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委、市交通運輸局、市醫保局、市文旅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統計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大數據中心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具體負責頂層設計,研究制定政策,分解任務,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重大問題。
(二)出臺配套政策。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國家、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和本意見提出的工作任務,結合實際盡快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措施,形成推動人口、土地、資金、住房、公共服務等方面政策和舉措合力。市公安局負責完善全面放開戶籍落戶限制有關政策;市財政局負責制定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統籌相關部門做好農業轉移人口成本核算和資金保障工作;市教育局負責落實并完善保障落戶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的政策規定;市人社局、市醫保局負責完善包括社會保險轉移接續辦法在內的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督促企業依法為農業轉移勞動力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制定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完善城市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辦法、農村承包土地退出處置利用辦法和“村改居”資產改制實施辦法;市住建局負責制定農業轉移人口住房保障政策。各地作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配套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確保完成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目標任務。
(三)加強宣傳引導。采取多種方式,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新政策、新舉措,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涉及的重點人群深入開展政策講解,提高政策的群眾知曉率和社會影響力。及時總結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經驗做法,強化示范效應,凝聚社會共識,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2020年10月12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