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助力城鄉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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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基本情況
根據統計局相關數據、第七次人口普查等相關資料推出,截至2023年底,我市常住人口200.37萬人,其中在勞動年齡段人口(16-59周歲)約120.2萬人。按戶籍分類,城鎮戶籍勞動力57.74萬人、占比48.03%,農村戶籍勞動力62.46萬人、占比51.96%。
二、我市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情況
(一)落實政策“穩就業”。做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的資金測算、調度和政策落實,大力推廣“免申即享”“直補快辦”經辦模式,截至11月底,已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等各類就業補貼7965萬元,發放穩崗返還補貼1676余萬元。圍繞我市“2236”產業發展和培育新的職業序列,挖掘市內外企業高質量就業崗位近2萬個,充分滿足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需求。
(二)培訓賦能“促就業”。采取點菜式、訂單式培訓,建立就業培訓發布清單。開展送培訓、送技能下鄉,把培訓班開到鄉鎮、開到農村勞動力“家門口”,提升農村勞動力技能水平,促進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截至11月底,針對市場緊缺急需工種,組織13796名農村勞動力參加育嬰員(月嫂)、美容師、西式面點師、保健按摩師、叉車工、家政服務員、養老護理員等多個專業培訓,培訓后實現轉移就業1萬余人。
(三)優化服務“幫就業”。截至11月底,通過233場“10+N”線上線下招聘活動、59家零工驛站,發布登記求職信息2.7萬余條,發布崗位信息20萬條;建立全市勞動力數據庫,錄入隨州籍勞動力信息94萬余人,其中農村勞動力63萬余人,精準掌握提供就業服務,做到服務全覆蓋、招聘全天候。全市城鎮新增就業1.89萬人,幫助失業人員再就業0.82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0.58萬人;公益性崗位累計安置7607人,其中鄉村公益性崗位3549人。
(四)擦亮品牌“擴就業”。2022年以來,我市共培育5個湖北省重點勞務品牌,其中隨縣香菇種植工獲批“湖北省第四批十大勞務品牌”。“曾都焊匠”每年培訓輸送電、氣、氧焊專業技術人才2000余人,就業率達98%以上。隨縣“香菇種植工”每年組織3000余人次參加香菇種植技術培訓,人均增收2500元以上。勞務品牌正成為帶動就業增收的“金字招牌”。
(五)創業驅動“帶就業”。截至11月底,開展“馬蘭花”創業培訓,為包括農村勞動力在內的2479名創業者提供創業培訓,提高創業成功率。全面推廣創業擔保貸款電子化審批系統,全面推動創業擔保貸款“301”模式,強化部門聯席機制,擴大合作銀行范圍,新增發放貸款5.67億元、同比增長30.5%。推薦申報優秀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11個,獲得省級補助資金61萬元。全市新增返鄉創業2306人、帶動就業4810人。
三、存在的問題
(一)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受經濟下行影響,外向型企業存在經營困難、出口受阻、不同程度裁員或變相裁員等問題,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穩就業任務更加艱巨。
(二)供需結構相對失衡。大部分農村勞動力文化偏低、技能較差,往往處于競爭劣勢,“有人沒活干、有活沒人干”的現象比較普遍。在經濟新常態下,遭遇“求職難”的同時,很多企業面臨“招工難”,專業技能人才嚴重匱乏,出現“青黃不接”的問題。
(三)吸納就業后勁不足。因地域經濟待遇、職業發展前景、教育文化就醫等差異,大學生等年輕技能人才選擇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就業,農民工等偏高齡務工人群大多就近轉移就業,導致吸納就業能力、持續增收效應和就業穩定性不強。
四、建議和對策
(一)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把高質量充分就業作為經濟發展的優先目標,優先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產業、企業。健全完善就業影響評估機制,強化財政、投資、產業等政策支持就業導向,制定重大政策時綜合評估對就業崗位、就業環境、失業風險的影響,在實施重大工程項目、招商引資時,將對就業量的帶動和質的提升作為重要考量。
(二)突出就業重點群體。大力發展“農業+”,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通過政府投資與社會力量投入聯動,送車間到村、送崗位到戶、送技能到人,讓農村勞動力有更多就業選擇。以農民合作社為主要模式,組織實施創業扶持項目、創業孵化行動、創業創新大賽,鼓勵“一村一品”合作,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
(三)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市、縣、鎮、村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就業公共服務“均等化、智慧化、精準化、多元化、標準化”建設。突出陣地賦能,建設標準化“家門口”就業驛站、零工市場,推動就業服務資源向鄉村延伸;突出數字賦能,通過“大數據+鐵腳板”,提供精準服務;結合產業發展、招商引資等需要,開展常態化就業服務活動。
(四)支持培訓新型發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提高就業能力為目標,堅持培訓與就業相結合、培訓與技能鑒定相結合。強化人力資源開發利用,深化勞動力供給側改革,統籌抓好教育、培訓和就業,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持續完善供需對接機制,優化就業公共服務供給,推動人崗相適、用人所長、人盡其才。
(五)保障就業合法權益。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調機制、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深入開展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員隊伍建設。加強企業用工指導,督促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落實工時、休息休假等勞動標準。打擊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依法查處招聘過程中的虛假、欺詐現象。糾正含有性別、年齡、學歷、身份等內容的就業歧視行為,營造公平就業環境。深入開展根治欠薪行動,推進源頭治理,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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