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是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形成國資監管一盤棋的現實需要,也是建設品質隨州的題中之義。近年來,全國各地紛紛啟動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監管工作,并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市國資委積極借鑒外地經驗,并先后到曾都區和市交通局、市住建局等管理企業較多的市直部門開展了有針對性的調研。結合走訪調研、考察學習及我市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特點、推進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對抓好這項改革工作提出建議。
一、經營性國有資產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的背景
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是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是轉變政府職能、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國有資本運行效率、防范資本運營和監管風險隱患的重要舉措。當前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辦企業現象普遍存在,針對國有企業管理體制存在的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多頭管理、職責不清等問題,國務院國資委多次強調應該探索建立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體制,并鼓勵地方國資國企先行先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以管資本為主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提出,穩步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要求我們按照依法依規、分類推進,以管資本為主,穩步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2018年5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推進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試點實施意見》。上述幾個主要文件出臺后,我省及部分市州就建立經營性國有資產全覆蓋的統一監管格局進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寶貴經驗。我市也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對經營性資產集中監管也先后兩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緊推進,年底基本完成。
二、當前我市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
從企業工商登記注冊信息看,全市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參股企業共136家,經逐一篩查認定,應納入此次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范圍的市本級國有全資、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及參股企業共91家。其中市國資委及其出資企業的涉改企業43家,其他14家市直單位有涉改企業48家。
(一)國有資產總量小、質量不優。2019年底,全省360戶地方國資監管企業資產總額3.61萬億元,我市企業國有資產總額僅611.96億元。相比之下,我市國有資產總額不足全省地方國有企業資產總額的2%。此外,本次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改革的91家企業中,從企業的性質看,國有獨資32家,國有控股27家,國有參股18家,國有全資2家,全民所有制12家。除去已實行集中監管的43家外,其余48家企業資產總量不到80億。可見,我市經營性國有資產總量小、布局分散,總體質量不高,企業國有資產中包含大量市政基礎設施,公路、橋梁等公益性資產,流動資產少,不可變現的無效資產占比過大,資本放大功能非常有限,特別是國有資產分散在部門管理,使用效率很低。
(二)企業經營狀況普遍較差。調研中發現,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的91家企業中,正常經營66家,經營異常5家,歇業4家,停業4家,破產清算1家,吊銷1家,注銷10家,正常營業比例不足八成,僵尸企業、空殼企業數量較多。部分國有企業長期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經營呈現負增長,土地、房產、設施長期閑置,經營成本居高不下,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不高。部分企業經營范圍單一,技術與管理落后,缺乏競爭力,經營效益低下。如市交通局所屬的隨州市創通汽車檢測有限公司,主要業務范圍是對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近幾年隨著民營檢測站增加,效益銳減。3家民營檢測站均有公安安全檢測和交通綜合性能雙檢功能,而創通公司因資金問題目前尚未辦理公安安全檢測業務對接手續,缺乏競爭力,公司連續三年虧損157萬,處于有人員有技術有設備有經營場所,但無經濟效益的狀況。
(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較多。我市一些企業由于成立時的歷史條件和改革發展中政策不斷調整等因素,導致當前國有企業存在較多遺留問題,處理難度大,職工訴求不斷,矛盾突出,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發展。如隨州市建筑設計院2004年由事業單位轉制改為國有企業,但該單位一直按事業單位標準給職工購買養老保險和辦理退休。2017年養老保險政策調整,要求市建筑設計院所有干部職工均按企業單位標準繳納養老保險和退休,導致所有干部職工退休待遇受到極大影響。另外企業存在部分停薪留職不在崗人員,按照當時簽訂的協議,社會保險個人部分自理,由于少數人不按時繳納由個人應繳的社會保險,導致整個單位都無法正常續保。還有設計院下轄兩個公司聘用人員未按規定購買“五險一金”等遺留問題。諸如此類情況,在市直部門管理的企業中普遍存在。
三、加強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的對策及建議
加強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是中央的大政策,也是硬性要求,無論困難有多大,矛盾多么突出,必須堅定不移推進,全力以赴抓好落實。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清實行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監管的重要意義。實施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是優化國有資產配置的有效手段,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內在要求,是防范廉政風險的現實需要。要廣泛宣傳上級政策,使各部門各單位認識到實行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既是業務工作更是政治任務,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上級決策部署上來,自覺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以更高標準,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抓好改革落實。市國資委作為市國企改革辦所在單位,堅持發揚斗爭精神,精心指導,抓好統籌,按照一張藍圖干到底,確保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二)摸清底數,因企施策,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革方案。全面啟動經營性資產集中監管改革以來,各部門各單位申報了企業基本信息表、黨員和職工花名冊以及工作方案等。市國企改革辦梳理匯總了企業的信息,通過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比對查詢,審核摸排,掌握了企業的真實狀態、運行狀況以及遺留問題等情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目前大部分企業還在進行清產核資,少數企業已完成清產核資,企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清產核資情況,制定“一企一策”實施方案,報市國企改革辦研究。按照“壯大一批、重組一批、處置一批”的思路,對不同企業堅持分類處置、分類監管,不搞一刀切。一是直接劃轉一批。對產權關系清晰、管理較為規范、可持續經營發展的市屬企業實行直接劃轉。二是關閉注銷一批。對資不抵債、停業停產、扭虧無望、不具備償債能力的“僵尸企業”和“空殼企業”等,按相關規定制定企業改制退出方案,實行關閉注銷。
(三)重組整合,轉型發展,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針對許多國有企業主業不突出、同質化現象嚴重,核心競爭力不強的問題,通過推進企業重組、資源整合,減少同質化競爭,為重組后的企業創造心無旁騖干實業的環境,激活國資國企活力。一是整合重組。對具有一定資產規模和經營能力的市屬企業,按照產業相近、業務相關、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原則,將優質企業的資產、人員、債權債務整體整合重組到市國資委出資企業。對存在歷史遺留問題的企業,由主管單位先進行認真清理,徹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后再整合重組至市國資委出資企業。二是推動轉型。加快實現由“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全力推進市級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市場化運營機制,創新經營方式,開辟多元化市場,授予企業特許經營權,提高企業競爭能力,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三是提升質量。國資監管機構是代表各級政府對本級企業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既要強化監管職能,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更要在提升服務企業發展質量上下功夫,與企業共同謀劃發展大計,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科學進行企業領導人經營業績考核,充分調動企業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切實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為品質隨州建設貢獻國資國企力量。(市國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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