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修訂的《噪聲污染防治法》從何時開始實施?
答:2022 年 6 月 5 日。
2.關于建筑施工噪聲,在工程造價、制定落實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等中新列了什么費用?
答:噪聲污染防治費用。
3.建設經過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高速公路、 城市高架、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時,應當符合什么?
答:應當符合有關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技術規范以及標準要求。
4.針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商鋪、辦公樓等建筑物進行室內裝修活動,《噪聲污染防治法》做了哪些規定?
答:應當按照規定限定作業時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污染。
5.關于社會生活噪聲,《噪聲污染防治法》做了哪些規定?
答:補充完善鄰里噪聲、娛樂健身噪聲、室內裝修噪聲、設施設備噪聲、商業經營噪聲、體育餐飲場所噪聲等方面的內容。
6.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相關標準要求的,是否可以通過驗收、交付使用?
答: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應當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相關標準要求,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不得通過驗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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