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近年來,我省新能源大規模發展,電力市場加快建設,電力系統峰谷特性發生新的變化。國家發改委有關政策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更好引導用戶削峰填谷、改善電力供需狀況、促進新能源消納,為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提供支撐。從分時電價體系完整性來看,我省現行分時電價雖然“高峰之上有尖峰”,但是“低谷之下無深谷”。按照國家政策精神,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同時,國內有多個省份目前已執行節假日深谷分時電價,包括上海、江蘇、浙江、江西等,為我省完善分時電價政策體系提供了良好借鑒。
二、目標任務
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持續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形成有效的市場化分時電價信號,提振負荷側電力需求空間,鼓勵和引導企業節假日連續生產和錯峰用電,助于促進光伏等新能源消納,減輕電力系統調節壓力,緩解電力階段性供大于求的現象,助力提振實體經濟,推動社會能源消費結構的綠色轉型,實現企業個體、能源實體、社會整體三方共贏。
三、主要內容
(一)執行期間。考慮到每年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假期時間較長,社會用電需求明顯下滑,因此將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具體日期以國家公布為準)全部納入執行范圍。
(二)深谷時段。每日9:00—15:00是光伏主要出力時段,新能源消納問題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將日間深谷時段設定為9:00-15:00。
(三)價格比率。根據實際,將9:00-12:00及14:00-15:00執行的價格浮動比率由1下調為0.9,12:00-14:00執行的浮動比率由0.48下調為0.43。其他時段浮動比率保持不變。
(四)執行范圍。根據當前電力市場化交易有關規則,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全部可執行深谷電價。鼓勵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戶與發電企業在中長期交易報價及曲線分解時,充分考慮節假日因素,通過市場化價格機制合理形成分時價格。
(五)落實措施。推動電網企業及時通過線上線下等渠道加強政策宣傳,積極做好相關服務,加快完善電費結算系統,深谷電量原則上以系統實際采集數據為準,如實際數據缺失,可采用擬合方法確定。各地發改部門協助開展政策宣傳,跟蹤政策執行情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深谷電價機制將于2025年5月1日起執行。
四、解決的問題
從以往情況看,受企業放假停工影響,重大節假日期間電力需求比較疲軟,新能源消納困難,比如2023年國慶節、2024年春節和2024年勞動節期間用電負荷較節后日均低500萬千瓦,日均電量減少1.1億千瓦時。建立深谷電價機制,將節假日期間9:00—15:00設置為深谷時段,進一步下浮電價,將更好發揮分時電價信號作用,有效刺激增加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納空間,加快化解節假日新能源消納難題,鼓勵和引導引導有調節能力的工商業企業進一步優化用電行為,主動增加用電,實行連續生產,達到提振實體經濟、助力降本增效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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