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服務好市場主體,提升我市營商環境工作精準度,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營商環境建設,根據年度工作部署,現面向全社會公開選聘全市營商環境觀察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擁有良好的社會信用和職業道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
(三)熱愛關心隨州經濟發展,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支持我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關心企業服務、行政審批、市場監管等方面工作;
(四)具有與履行營商環境建設職能相應的專業知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某一領域具有一定的見解,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權威性及話語權,熱衷為企業服務;
(五)年滿十八周歲,具備健康的身體條件。
二、主要職責
(一)宣傳和解讀我市優化營商環境有關政策和工作措施,了解和收集涉企政策的落實情況;
(二)收集反饋企業的意見建議和困難問題,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建議;
(三)發現、收集和反饋在營商環境建設中的正反兩方面現象;
(四)監督和反映全市各地各單位貫徹落實《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臺的有關營商環境重要文件、政府誠信、依法行政、政務公開、行政審批等情況;
(五)受邀參與有關營商環境建設的調研、座談、督促、評價、評估等工作,并積極為優化營商環境建言獻策;
(六)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選聘期限
營商環境觀察員實行聘任制,由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聘任,每屆聘期1年。屆滿之后根據工作表現和需要進行調整,可連聘連任。營商環境觀察員受聘期滿自然解聘,如在聘任期內發生違法、瀆職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情況,予以解聘。
四、選聘程序
(一)市營商辦發布選聘營商環境觀察員的公告(根據工作需要向相關單位發送公函);
(二)有關部門、單位提出推薦人選,或者社會人士進行自薦;
(三)市營商辦會同有關單位對推薦人員和自薦人員進行審核后,提出建議名單,報請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審定;
(四)公示擬聘請人選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召開聘請會議,頒發聘書,向社會公布隨州市營商環境觀察員名單。
五、報名方式和時間
按要求填寫《隨州市營商環境觀察員推(自)薦審批表》,發送至szyshjb@163.com。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7月22日
聯系電話:0722-3591268
附件:隨州市營商環境觀察員推(自)薦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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