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通知要求,現將我市第一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序號2整改工作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意見建議
隨州市僅創建省級及以上示范鄉鎮13個,占比不到30%;省級及以上示范縣(市、區)數量為0。
二、整改目標
提升省級及以上生態文明建設示范鄉鎮占比。力爭省級及以上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區)實現零的突破。
三、整改措施
督導各地優化完善創建省級及以上示范縣(市、區)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創建工作,力爭2021年底前,全市省級及以上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區)實現零的突破。隨縣力爭2022年申請驗收,廣水市力爭“十四五”期間申請驗收。
四、整改完成情況
1.省級及以上生態文明建設示范鄉鎮占比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全市累積成功創建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鄉鎮26個,占全市鄉鎮總數比例達到70.2%,較2020年數量提升13個,占比提升40.2%。
2.省級及以上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按期推進,實現全域創建。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各地優化完善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區)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創建工作,下轄曾都區、隨縣、廣水市先后通過省級驗收。2021年12月,曾都區獲得“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命名,2022年4月,隨縣獲得“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命名,2023年4月,廣水市獲得“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命名。
五、下一步持續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市將長期堅持并不斷深化此項任務的整改,持續開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進一步提升省級生態文明示范鄉鎮比例,強力推進省級生態文明示范市創建,持續加大示范創建宣傳力度,全面增強群眾生態文明意識。
如果公眾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9日)向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專班辦公室反映。
聯系人:常成帥??0722-3313016
隨州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專班辦公室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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