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qū)、大洪山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fā)〔2019〕11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fā)〔2019〕44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隨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隨政辦發(fā)〔2019〕18號)要求,經市政府研究,現將《隨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改革意見清單》《隨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取消事項清單》《隨州市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隨州市政府投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隨州市社會投資房屋建筑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隨州市社會投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隨州市工業(yè)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隨州市小型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隨州市帶方案出讓土地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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