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隨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隨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試行)》(隨政辦發〔2014〕58號)同時廢止。
2018年3月23日
隨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目錄
1 總則
1.1編制依據
1.2適用范圍
1.3預案體系
1.4工作原則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2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3 市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中心
2.4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專家組
3 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3.2 預警
3.2.1預警分級
3.2.2預警發布與解除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分級
4.2 應急響應啟動
4.3 應急響應措施
4.4 應急終止
4.5 信息報送與發布
4.5.1信息報送
4.5.2信息發布
4.6 總結評估
5 應急保障
5.1 組織保障
5.2 資金保障
5.3 裝備保障
5.4 時效保障
6 附則
6.1預案管理
6.2預案實施
1 總則
1.1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北省環境空氣質量預警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辦法》《湖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文件編制本預案。
1.2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隨州市城區(包括曾都區、隨州高新區)范圍內重污染天氣的應急預警和處置工作。
隨縣、廣水市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和實施本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指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氣質量達到5級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
1.3 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隨州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市級專項應急預案之一,其下級預案包括各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及相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方案,本預案及其下級預案共同組成隨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1.4 工作原則
在重污染天氣應對及處置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強化管理,統一領導;加強預警,及時響應;提前應對,注重銜接;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成立隨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全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測信息,為各地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和啟動應急響應提供技術支持,督導各地各部門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組織協調區域重污染天氣的預測預警和聯防聯控工作。
指揮長: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衛計委、市城管執法局、市氣象局,曾都區政府、隨州高新區管委會。
各成員單位根據預警響應級別,按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一)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新聞信息發布應急保障預案;負責相關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二)市發改委:負責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能源保障預案,協調預警或應急狀態下的能源保障工作。
(三)市經信委:負責制定并落實電力行業及重點排污企業重污染天氣應對督查工作預案;對電力行業及重點排污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企業應急預案限產限排等措施情況督查和檢查。
(四)市教育局:負責制定并落實教育系統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預案;組織指導托幼機構及學校開展學生防護大氣重污染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
(五)市公安局:負責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機動車限行應急保障預案;配合檢查高污染排放車輛。
(六)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所需資金,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
(七)市人社局:負責組織指導技工學校開展學生防護大氣重污染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
(八)市環保局:負責區域空氣環境質量監測、重污染天氣預警并完善監測預警體系,與氣象等部門聯合開展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與發布;加大農作物秸稈禁燒力度;加大對重點排污企業大氣污染源監管,督促落實重污染天氣企業應急預案。
(九)市住建委:負責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房屋建筑、城市道路、園林綠化、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養護維修(含掘路)揚塵污染控制應急保障預案。
(十)市交通局:負責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普通公路施工和養護揚塵污染控制和營運船舶大氣污染控制及加大公共交通運力應急保障預案,協調預警和應急狀態下高速公路施工和養護揚塵防治工作。
(十一)市水利局:負責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水利工程工地污染控制應急保障預案。
(十二)市農業局:負責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秸稈綜合利用等與環境整治相關的大氣污染控制應急保障預案;積極配合環保部門開展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
(十三)市衛計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措施,針對大氣重污染開展健康教育。
(十四)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渣土運輸揚塵和城市露天焚燒、餐飲油煙控制應急保障預案。
(十五)市氣象局:負責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氣象保障預案;及時提供重污染天氣氣象預報信息,與環保等部門聯合開展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與發布,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曾都區人民政府和隨州高新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按照應急指揮部要求嚴格落實應急響應措施。
2.2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按照應急指揮部指示和部署,組織協調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開展工作;發布全市空氣環境質量監測、預測信息,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提出啟動、變更、終止預警和應急響應的建議及應急處置方案;負責發布和傳達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簽發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和應急響應指令,組織督導組開展現場督導工作;辦理應急指揮部日常公文,匯總各地各單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開展情況,起草相關工作簡報、通報;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市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中心
應急指揮部依托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和市氣象臺組建市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中心,主要負責開展空氣環境質量監測和氣象監測,開展重污染天氣預報,發布并向市應急指揮部提供監測、預報數據信息,為預警、響應提供技術依據。
市環境保護監測站主要負責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組織重污染天氣聯合會商,制作并發布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不斷完善監測預警體系。
市氣象臺主要負責及時提供重污染天氣氣象監測和預報信息,與市環境保護監測站聯合開展空氣環境質量預報、預警會商與發布。
2.4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專家組
應急指揮部組織成立應急專家組,主要負責參與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響應及總結評估專家會商,依據市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中心提交的預報結果提出專業對策和建議,為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提供決策支持。
3 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市環保局和市氣象局要建立完善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日常監測體系,建立信息共享和會商研判機制,做好空氣質量和環境氣象常規監測、數據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等工作,充分發揮市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中心的效能,對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氣重污染相關信息,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2 預警
3.2.1 預警分級
依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同時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持續時間和氣象條件,將重污染天氣分為4個預警級別,由輕到重順序依次為IV級預警、Ⅲ級預警、Ⅱ級預警、Ⅰ級預警,預警顏色分別為藍、黃、橙、紅,Ⅰ級預警 (紅色)為最高級別。
(一)IV級預警。城區AQI日均值大于200,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或預測未來兩天城市AQI日均值大于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二)Ⅲ級預警。城區AQI日均值連續兩天大于200,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或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三)Ⅱ級預警。城區AQI日均值連續三天大于200或AQI日均值大于300,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或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大于3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四)Ⅰ級預警。城區AQI日均值連續兩天大于300或AQI日均值達到500,預計未來48小時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時,或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大于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3.2.2 預警發布與解除
(一)預警發布與預警升級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市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中心發布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測信息和本地區氣象條件預報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當確定已達到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根據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的指示組織專家會商,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簽發預警和應急響應指令后,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預警信息,并向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傳達預警和應急響應指令。
IV級預警(藍色)由副指揮長簽發,Ⅲ級預警(黃色)、Ⅱ級預警(橙色)、Ⅰ級預警(紅色)由指揮長簽發。
預警發布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密切關注大氣重污染發展趨勢,根據實時監測的AQI指數值的變化,并考慮氣象條件趨勢分析,當專家組研判認為已達到高級別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應立即按程序提升預警等級。
(二)預警降級與預警解除
當處于Ⅰ級預警(紅色)狀態時,AQI日均值下降到300以下,且預測未來48小時氣象條件有利于污染物擴散,可降至Ⅱ級預警(橙色);當城市處于Ⅱ級預警(橙色)、Ⅲ級預警(黃色)狀態時不降低預警等級。
當處于預警狀態時,AQI日均值已下降到200以下,且預測未來24小時氣象條件有利于污染物擴散,可解除預警。
預警降級與解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相應程序報批并發布。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分級
對應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同樣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為IV級響應、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
4.2 應急響應啟動
發生重污染天氣時,根據預警等級同步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按照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預警,分別啟動IV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
4.3 應急響應措施
(一)IV級應急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減少戶外活動。
(2)中小學、幼兒園減少戶外活動。
2.倡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主動采取節約用電、用煤以及其他減排措施,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3.強制性減排措施
(1)提高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盡可能減少地面起塵。
(2)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對裸露地面、物料堆放、建筑垃圾和渣土受納場等場所加大揚塵控制力度。
(3)對機動車輛上路行駛實施嚴格管控,對渣土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等采取禁行、限行措施。加大違規車輛查處力度,擴大查處范圍,延長查處時間。
(4)對重點區域的重點行業采取限產或限污等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二)Ⅲ級應急響應措施
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期間,城區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減排比例應達到10%以上。
1.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2)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活動。
2.倡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主動采取節約用電、用煤以及其他減排措施,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3)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生產安全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
3.強制性減排措施
(1)提高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盡可能減少地面起塵。
(2)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對裸露地面、物料堆放、建筑垃圾和渣土受納場等場所加大揚塵控制力度。
(3)在重點區域內,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
(4)加強重點工業大氣污染源監管,監督企業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對列入Ⅲ級應急響應強制性措施限產限污名單的重點企業采取限產限污等措施。
(5)禁止渣土車、建筑垃圾運輸車、農用拖拉機、三輪摩托車等在重點區域上路行駛。
(三)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期間,城區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的減排比例應達到2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比例應達到15%以上。
1.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暫停戶外活動;一般人群盡量減少戶外活動。
(2)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3)建議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并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
(4)建議暫停露天大規模群眾活動。
(5)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咨詢、講解防護知識,加強應急值守和對相關疾病患者的診療保障。
2.倡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主動采取節約用電、用煤以及其他減排措施。
(2)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3)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生產安全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
3.強制性減排措施
(1)提高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盡可能減少地面起塵。
(2)對裸露地面、物料堆放、建筑垃圾和渣土受納場等場所加大揚塵控制力度。
(3)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4)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
(5)對列入Ⅱ級應急響應強制性減排措施停限產企業名單的企業(民生保障工程除外),實施停產限產措施。
(6)進一步擴大臨時禁限行區域范圍及車輛種類,加大違規車輛查處力度及查處頻次。
(四)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期間,城區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的減排比例應達到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比例應達到20%以上。
1.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內,避免體力消耗;一般人群盡量避免戶外活動。
(2)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3)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
(4)暫停露天大規模群眾活動。
(5)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咨詢、講解防護知識,加強應急值守和對相關疾病患者的診療保障。
2.倡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主動采取節約用電、用煤以及其他減排措施。
(2)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3)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生產安全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
(4)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采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3.強制性減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社會穩定的前提下:
(1)提高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盡可能減少地面起塵。
(2)對裸露地面、物料堆放、建筑垃圾和渣土受納場等場所加大揚塵控制力度。
(3)城區及周邊建筑工地以及產生大氣污染的建設工程和場所停止作業,其中,民生保障工程和重大建設工程除外。
(4)對列入Ⅰ級應急響應強制性減排措施停限產企業名單的企業實施停限產措施。
(5)進一步擴大臨時禁限行區域范圍及車輛種類,加大違規車輛查處力度及查處頻次,控制本地公務用車上路行駛。
4.4 應急終止
當預警解除時,應急響應同步終止。
4.5 信息報送與發布
4.5.1 信息報送
(一)Ⅲ級及以上預警發布或解除2小時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預警發布或解除相關信息;
(二)當處于Ⅱ級及以上預警狀態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日報送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
4.5.2 信息發布
進入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狀態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通過應急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或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實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回應社會關切,確保社會穩定。
4.6 總結評估
當Ⅱ級以上預警解除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組織開展總結評估并在10日內向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情況,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及預警發布情況、各部門響應情況、企業措施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等。
5 應急保障
5.1 組織保障
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當發生大范圍區域重污染天氣時,在市政府統一協調和督導下,主動、科學、及時、有效采取應對措施,確保大氣環境安全和社會安全穩定
5.2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落實大氣重污染預警系統建設、運行和應急處置工作經費,為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供財力保障。
5.3 裝備保障
各地、各單位要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能力建設,配備和儲備重污染天氣應對各類技術裝備、物資,不斷提高應急能力。
5.4 時效保障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編制內容應與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相適應,預案修訂工作要與時俱進,響應措施配套的項目庫要及時更新,每年更新項目庫,每三年修訂應急預案。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應急指揮辦公室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各成員單位的子預案制訂后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6.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本預案實施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新的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1:隨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流程圖
附件2:隨州市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流程圖
附件1
隨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流程圖

附件2
隨州市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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