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文化市場的有效監管,提高對各類文化經營場所和大型經營性文化活動出現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有序、高效地組織協調事件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穩定和發展,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于全市歌舞娛樂(KTV)場所、演出場所、網吧、電玩、音像、書店、印刷等文化市場經營場所。
一、預案啟動的條件
(一)發生重大事件的;
(二)雖不屬于重大事件,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實質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設立隨州市文化市場管理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康建中
副組長:張立
成 員:桂東、艾華、方向東、郝川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首位,細致排查文化市場經營活動中各類突發事件的隱患,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加大宣傳普及文化市場經營活動安全知識的力度,提高經營業主自我防范意識。
(二)依法管理。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突發事件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縣、市、區文化市場執法隊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總責;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縣、市、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各類文化市場經營活動主體和主辦單位應建立相應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果斷采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是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事件處置的決策領導機構。
(一)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參與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2、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工作指導方針,確定或與有關方面共同研究信息發布的內容、時間、方式等;
3、加強與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聯系,及時報告、通報有關情況和信息;
4、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有關問題,并參與解決有關突發事件。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級各類文化市場經營主體和主辦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縣、市、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應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各類文化市場經營活動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遇到應急事件迅速行動。
2、各級各類文化經營場所擬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安全責任制度。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
3、大型經營性文化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在舉辦文化活動之前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當地文化執法和公安部門登記備案。
4、大型經營性文化活動的主辦單位和場地出租單位共同負責落實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安全保衛責任制度;負責事前安全保衛工作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負責協助文化執法部門和公安機關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負責采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大型經營性文化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在舉辦文化活動之前主動聯系當地衛生主管部門,制定醫療衛生保障方案,落實具體措施,保障活動期間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預警支持系統。
文化市場經營活動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范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所和通道;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任務分配和識別標志;在售票處、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設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信息報送
(一)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時,各縣、市、區文化市場執法隊應在接報后30分鐘內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報信息并核準后,應在30分鐘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和市政府報告;
2、真實。報送信息應盡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憂兼報。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二)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的估計;
3、事件原因簡要分析;
4、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三)報送形式。
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后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可采用音像攝錄的形式。
(四)指揮和處置
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根據事件的性質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五)信息發布。
嚴格按照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布信息。
七、后期處理
(一)各級文化市場執法隊應協助開展突發事件傷亡群眾的醫療救治和善后處理,協助處理好突發事件的經濟補償,協助組織對突發事件的社會救助和災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及時起草報告報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總結經驗教訓,修改和完善有關處置預案。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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