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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劉明波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完善城區交通設施的建議》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視和關心。收到您的建議后,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柴普軍,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熊典紅等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督促交警支隊組織工作專班開展調研,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進一步完善我市城區交通設施建設。
一、我市城區交通設施的基本情況
(一)交通管理基礎情況
目前,我市已注冊登記上牌的機動車達60余萬臺(含摩托車、電動車),近三年增加21萬臺,年均增長11.8%,其中汽車26.9萬臺,近三年增加11.3萬臺,年均增長24.15%,還有大量的摩托車、電動車沒有辦牌;在籍機動車駕駛人66萬人,近三年增加18萬人,年均增長12.5%。但我市主城區道路沒有增加和擴建,多條主干道為斷頭路,路網結構不合理,沒有城市快速路,路網密度為1.8公里/平方公里,僅為國家標準的25%;道路寬變窄、車道多變少、車輛匯入時流量疊加超過承載能力,經常發生擁堵;城區醫院、學校、商業區路段無人行立交,直接與機動車發生平面交叉沖突,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嚴重影響了城區交通秩序。
(二)交通設施建設情況
近三年,市公安局籌資8000余萬元用于交通監控、信號燈、標志、標線、護欄等公共交通設施建設,至今部分建設工程款沒有支付;主城區168處信號燈、924處智能交通設備、管線維護和耗電所需費用;城區僅有32套導向車道標志,還有139個路口缺少導向車道標志509套,50個路口缺少指路標志89套,預算資金900萬元;新建城區道路標線32萬余平方米,按照3年補劃一次,每年需經費450萬元。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資金未納入財政預算,主要依靠市公安局籌資,存在建設資金無著落問題,特別是標志標線建設不完善、不及時,影響了城市形象。
(三)行人過路管理情況
目前,隨州城區共有600余條斑馬線,先后安裝了15套不禮讓行人抓拍設備,目的是通過不禮讓行人的抓拍警示教育駕駛人養成禮讓行人的習慣。通過處罰警示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大部分駕駛人養成了禮讓行人的習慣,但仍有少數駕駛人在斑馬線前不減速、不禮讓,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對已安裝禮讓行人的人行橫道,行人零散過路,有的從路側突然沖出路面,導致車輛禮讓產生擁堵,有的車輛因避讓急剎車發生追尾交通事故。
我市烈山大道花溪巷、交通大道兩水學校安裝了2處人行信號燈試點,對路段人行道信號燈,全國各地均在探索試點,沒有大面積推廣應用。理由:一是多數路段行人通行沒有規律,且按人行信號燈最小綠燈時間按照道路路寬1.4秒/米的標準,20-30米寬的道路需配置28-42秒的人行綠燈,機動車長時間等待將會加劇道路擁堵。二是行人闖紅燈會增加危險系數。城區信號燈路口行人闖紅燈現象比較普遍,特別是在郊區路段少數老年人、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不高,闖紅燈現象較為普遍。在城區路口由于車速慢,行人闖紅燈安全隱患相對較小,而在車速較快的路段,行人闖紅燈安全隱患突出,交通事故后果嚴重。因此,安裝人行信號燈既不能解決擁堵問題,反而增加了安全隱患,最有效的措施是在行人較多的繁華路段建設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目前,隨州城區兩大商業區大十字街和棉紡路口是人車搶行的堵點,建設人行天橋后,路口交通狀況有明顯改善,行人過路更加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多措并舉保障行人過路安全。一是加強道路巡查管控力度,對違停車輛進行清理,引導摩托車、電動車規范停放,避免停車占用人行通道。二是對人行橫道線進行重新補劃,增劃“禮讓行人”提示標線,保障道路標線清晰醒目。三是對安裝中心隔離欄的路段,加裝太陽能爆閃發光人行道標志和“行人集中過路”提示牌,既能使車輛及時發現斑馬線,又提示行人集中過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四是“護學崗”加勸導員,保障學生過路安全,在對商業圈、學校圈、醫院圈、生活圈周邊道路和主城區繁華路段路口的交通堵點亂點,落實路面勤務大中隊定人、定崗、定責包保責任制基礎上,創新和堅持干部高峰崗、民警輔警示范崗、文明志愿者勸導崗、重點學校“護學崗”,提升城區路面見警率、管事率。同時聯系社區、學校安排勸導員、學校保安、值班老師在學生上下學期間引導學生集中過路,聯系學校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促使學生結伴集中過路,合力保障學生過路安全。
(二)試點建設人行信號燈。目前,市公安局已在城區烈山大道花溪巷試點建設了人行信號燈,在交通大道兩水學校路段試點安裝了太陽能移動人行信號燈,通過試點觀察,人車搶行的現象有所好轉。下一步,市公安局將從智能交通建設項目中選擇人車搶行嚴重路段建設人行信號燈,目前已初定在交通大道東興市場、香江市場、花溪巷、兩水學校,舜井大道聚玉街、文峰中學、烈山大道烏龍巷等路段建設8處人行信號燈,切實減少人車搶行的安全隱患。
(三)推動人行過街設施建設。據考察學習了解,襄陽市主城區建設有17處人行天橋、38處人行地下通道,規范和保障了行人過路安全,有效促進文明城市創建。市公安局已向市政府報告,建議在人車流量大的幾個路段建設人行過街設施。具體如下:在城區人流、車流較大的電信路口、保險路口、水西門等3個十字路口修建人行天橋,改造完善實驗小學人行天橋;在行人流量較大的商業區、學校集中區域,解放路的購物中心、舜井大道的聚玉街口、烈山大道的實驗中學路段、青年路的蓋地大廈等4個路段修建地下人行通道,實現人車分離,減少平面交叉沖突,提高通行效率,緩解擁堵,保障暢通。
(四)推動落實道路交通設施建設資金保障。《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道路主管部門、道路建設養護單位以及道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在道路上設置和完善相應的交通安全設施。市公安局已向市政府建議:一是推動政府科學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將標志、標線、信號燈、監控等所有交通設施建設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并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二是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驗收時要吸收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人員參加,嚴格安全評價,交通安全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車運行。
最后,再次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重視和關心,希望今后為公安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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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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