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況
當前,機動車污染已成為我國大中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是造成細顆粒物、光化學煙霧污染的重要原因。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顯示:部分城市機動車排放已成為PM2.5(細顆粒物)的首要來源,占比高達40%左右,各地本地排放源中機動車對PM2.5的貢獻平均占比在30%上下。而在移動源污染中,高排放車輛(一般指國三及以下老舊車)貢獻占比更高。據研究數據測算,1輛國三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一年的氮氧化物排放量相當于1輛國五小轎車的90倍,超標情況下相當于100—200倍。因此,管控移動源尤其是管控好高排放機動車對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意義十分重大。
從國家來看,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深入打好污染藍天保衛戰,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特別提出“十四五”期間全國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的管控要求。
從我省來看,《湖北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提出,要加快老舊車輛淘汰和深度治理,推進老舊貨車淘汰報廢,各市州要制定老舊柴油貨車和燃氣車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促進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依法實施強制報廢。宜昌從2021年7月1日起擴大限行區域,對內環區域、外環區域重點時段禁止國四(不含)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通行;十堰2022年6月也發布了高排放機動車禁限行通告;荊門市2022年11月發布了中心城區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禁行區域的通告。我市目前尚未劃定柴油貨車禁行區域。綜上,我市有必要明確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禁行區域,倒逼推動淘汰,為打好藍天保衛戰夯實基礎。
(二)起草過程
根據市人民政府2022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市生態環境局代為起草了《隨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隨州中心城區高排放機動車禁行區域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于3月22日征求了曾都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執法委等部門的修改意見,形成《通告》征求公眾意見稿。
(三)主要內容
1.關于禁行區域
《通告》規定的禁行區域主要考慮隨州市地理位置特殊,相關區域干道過境柴油貨車較多,且離我市空氣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較近,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及部分超標車輛對我市大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大。為有效控制高排放車輛及超標車輛尾氣排放對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故劃定《通告》中明確的相關區域。
2.關于管理職責
《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明確規定由“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水利等主管部門對機動車船以及工程機械、農業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柴油貨車應由公安交警根據道交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