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隨州市2017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鄂政土批[2017]1463號)批準征收南郊辦事處柳樹淌社區土地,征地面積3.5700公頃,其中農用地3.5557公頃(含耕地3.2963)、國有建設用地0.0143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擬定3.5700公頃土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土地補償安置標準參照鄂政發[2014]12號文件執行。
1、征地補償標準:柳樹淌社區土地補償費29.4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32.34萬元/公頃,青苗費補償標準為2.94萬元/公頃。
2、柳樹淌社區征地總費用230.1029萬元。支付對象為柳樹淌社區,支付方式為: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90日內以轉賬方式直接支付。
3、地上附著物補償據實登記合理補償。
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村組后,由村委會負責安排安置人員的生活、生產。
三、由南郊辦事處督促被征地村組按程序確定征地補償費的分配方案,確保被征地村組按方案將征地補償落實到戶。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