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根據《2024年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改革事項清單》和《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聯動執法”先行示范創建工作的實施方案》(鄂公管文〔2022〕25號)文件精神,積極探索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改革,建立招標投標領域聯動協作機制,創建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先行區。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
建立“綜合監管、聯動執法”試點改革,形成“一窗受理、一站辦結、一網覆蓋”監管執法格局。整合各部門監管平臺,實現監管執法“互聯共享、一網覆蓋”。建立、打通各部門執法人員“一個庫”,統籌調配、協同執法。依托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豐富查辦手段,形成“互聯網+監管”新格局。探索完善部門協作監管、線索移送、信息共享的機制。通過實施公共資源交易“五統五聯”綜合監管改革,整合一支執法隊伍,建立一個智慧平臺,完善一套制度,形成“辦公聯席、力量聯合、信息聯通、檢查聯動、案件聯辦”的工作格局,實現由部門分散監管向部門聯動監管職能轉變,營造公平公正、風清氣正的交易市場,不斷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統一監管機構,實現辦公聯席。成立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聯動執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辦公室(以下簡稱監管辦),監管辦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執法檢查、案件辦理的組織協調。
1.明確事權清單。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將住更、交通、水利等行政監督部門及綜合監管部門招投標領域監管職能整合至市監管辦,監管辦負責編制事權清單,實現權、責、事集中統一。
2.業務歸口辦理。市綜合監管辦公室集中受理全市招投標領域投訴舉報事項,統一開展執法檢查、統一案件辦理,解決投訴舉報多頭跑、執法檢查頻次高、案件辦理效率低等問題。
(二)統一監管隊伍,實現力量聯合。從行政監督部門及綜合監管部門抽調專人組建一支綜合監管執法隊伍,由監管辦統一調配使用、統一培訓考核,解決監管力量分散、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
1.整合執法力量。從住更、交通、水利、公共資源交易等部門抽調具有執法資格的人員組建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執法隊伍,明確職能職責,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監管“一支隊伍管執法”。
2.建立集中會商制度。監管辦負責統籌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工作,建立會商制度,定期召開辦公會議,集中研判重要事項、重大案件、關鍵決策,形成統一意見,通報當前不同行業領域招投標案件的最新進展、學習最新政策法規,分析預測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犯罪的發展趨勢,研究制定預防措施。
3.加強隊伍建設。監管辦對抽調人員統一培訓考核、統一調配使用,制定《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工作人員考核辦法》,切實加強綜合執法隊伍組織建設、形象建設、效能建設,全面提升執法隊伍政治素質、管理水平、執法能力和服務質量。
(三)統一監管平臺,實現信息聯通。集合優化電子交易系統、電子監管系統,打通各部門在線監督“一張網”,全面實現開評標全過程在線監督、在線投訴處理、交易數據統計分析等功能,實現“互聯共享、一網覆蓋”,形成“互聯網+監管”工作格局。
1.項目入庫。市域內依法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統一納入智慧監管平臺管理,錄入全量數據,形成一項目一檔案,全程留痕。
2.動態監管。按照項目招投標活動進度,分節點從立項、招標、開標、評標、中標、標后履約、竣工驗收,推行以項目為單元的全生命周期監管。監管辦負責項目數據初期錄入,后期預警監控,對問題項目及時管控處理,實現全程可查詢、可追溯、可統計。
3.數據運用。由監管辦負責人定期召集行業部門分管領導參加數據分析例會,集中分析研判系統生成的數據,對涉嫌違法違規的問題線索按程序啟動調查。
(四)統一監管流程,實現檢查聯動。建立聯動檢查機制,出臺《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聯動執法操作規程》,規范檢查程序,統一檢查標準,解決部門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的問題。
1.建立聯動機制。明確檢查程序、檢查內容、檢查方法,規范綜合監督檢查流程,實現招投標領域綜合檢查全過程、全覆蓋。
2.制定檢查計劃。結合事權清單,合理確定年度檢查的比例、頻次和方式,既要保證必要的覆蓋面和監管力度,又要防止過度檢查。對投訴舉報多、經營異常或者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市場主體,加大標后檢查的力度,對同一中標企業的多個檢查事項,由市監管辦一次性聯合完成,注重檢查質效。
(五)統一監管執法,實現案件聯辦。制定案件受理工作制度和案件辦理管理辦法,統一辦案流程,統一執法文書,實現投訴舉報“一窗受理”,案件“一站辦結”,大幅縮短案件受理和辦結時間,綜合運用獎懲手段,實施聯合信用懲戒。
1.實現流程再造。設立線下投訴舉報窗口、開通線上投訴舉報平臺,梳理案件從受理到辦結全過程辦理流程,精簡辦理環節,統一執法文書,對涉案的所有環節集中會商研判、限時辦結,實現投訴舉報問題線索“一窗受理、一站辦結”。
2.包容審慎監管。嚴格落實《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活動容錯清單》《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分情形對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在主動糾錯、公開信用承諾后,免于處罰、免于量化記分、免于公告。采取警示教育、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引導市場主體自覺守法、自我糾錯。
3.統一獎懲聯合。綜合運用行政性、市場性、社會性等獎懲手段,對公共資源招投標領域的市場主體和中介機構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違法違規行為實行信用監管,實行量化記分聯合懲戒,量化記分結果由市綜合監管辦公室上報至省發改委并推送到湖北信用平臺。
三、實施步驟
(一)啟動部署階段(6月30日前)。成立市優化營商環境先行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先行區創建工作方案,聚焦重點、突破難點、凸顯亮點,細化舉措,明晰改革路線圖、時間表,確保改革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二)組織實施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
1.職能整合。將分散在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管職能進行整合,制定綜合監管事權清單,由監管辦集中行使,壓實監管主體責任。
2.建章立制。制定業務操作規程,進一步完善“綜合監管聯動執法”改革配套工作制度,制定聯動執法、聯合受理等辦事流程,形成一套完備的制度體系。
3.平臺搭建。優化電子交易系統、電子監管系統,對招投標全過程實時在線監督,數據共享、全程留痕,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覆蓋智慧監管應用體系,逐步實現對項目的全生命周期監管,提高監管效率。
4.成果運用。聚焦重點行業、重點項目、關鍵環節,運用“五統五聯”監管模式對依法必須進場交易項目進行綜合監管,在反復實踐中找出問題短板,不斷優化提升,總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三)總結完善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根據先行區創建標準和相關要求,結合改革實施過程中暴露的問題,不斷查漏補缺,完善體制機制。
(四)鞏固提升階段(12月31日前)。及時總結提煉經驗,收集經典案例,形成資料匯編,固化改革成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
四、保障措施
(二)加強統籌調度。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全面掌握改革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分析研判存在的問題,協同推進先行區創建工作,形成分工明確、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收集匯總工作信息,報送各類工作進展情況。
(三)嚴格隊伍管理。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和執法資格管理制度。常態化開展執法人員培訓,提高監管辦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和實際辦案水平。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通過落實黨內監督、行政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多種方式強化執法監督。
???????????????????????????????????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6月20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