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年一次性獎金是什么?范圍具體包括什么?
答: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2、我取得的季度獎金可以視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嗎?
答:不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5〕9號)規定,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我們公司在2023年12月發了一筆年獎金,可以適用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嗎?
答:可以的,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0號),居民個人202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繼續選擇享受單獨計稅優惠政策。
4、我在多家公司有任職,收到多家公司發放的多筆年終獎,都可以適用單獨計稅政策嗎?
答:不可以。對于在多家單位分別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或在一年取得多次獎金的情況,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單獨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因此,在年度匯算時,可選擇其中一筆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其余筆均需并入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也可以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5、如果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享受單獨計稅政策,應該怎么計算個稅呢?
答: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小明年底取得獎金4.8萬元,選擇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首先,用48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4000元;其次,從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中,查找4000元對應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最后,48000×10%-210=4590元,小明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590元。

6、如果我發現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比較劃算,但是公司申報時已經選擇單獨計稅,我該怎么操作才能改為合并計稅呢?
答:您可以在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時,通過手機個稅APP實現,具體操作是:在申報界面“工資薪金”項下“獎金計稅方式選擇”中選擇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
7、我們單位在2024年1月發放了一筆年終獎,那這筆年終獎可以算在2023年所屬期,單獨計算個稅嗎?
答:不可以。全年一次性獎金在哪個年度發放就屬于哪個年度。年度匯算的“年度”即為納稅年度,也就是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如果在2023年年底發放則屬于2023年度的收入;如果在2024年1月發放則屬于2024年度的收入。
8、非居民個人的獎金要怎么算個稅?
答:非居民個人一個月內取得數月獎金,單獨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第二條規定計算當月收入額,不與當月其他工資薪金合并,按6個月分攤計稅,不減除費用,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在一個公歷年度內,對每一個非居民個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適用一次。
計算公式如下:當月數月獎金應納稅額=[(數月獎金收入額÷6)×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6
9、獲得了科技人才獎勵,這個獎金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如果您獲得的這筆獎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就可以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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