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綜合問題
1、企業在哪里可以查詢到監理資質標準文件?
答:以下兩種方式均可查詢到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文件:
(一)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查找: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http://www.mohurd.gov.cn)→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專欄→資質標準,即可獲取擬申報資質的相應資質標準。如申報工程設計資質,點擊“工程監理資質標準”。
(二)可登錄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查找: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http://zjt.hubei.gov.cn/)→“店小二”專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核準相關法規文件。
2、企業在哪里提交資質申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由住建部核準的資質(升級、增項、重組合并分立等,延續除外),下載安裝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網址:http://jsb.justonetech.com/),依據系統提示掃描上傳并提交生成zbb格式數據包,經廳審批辦政務服務中心報送住建部,具體清單要求,詳見住建部行政審批專欄。
由住建部核準資質的延續,按《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執行,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http://zwfwzjb.mohurd.gov.cn/zjb-tysf-qy/zjyhtx/memlogin/login)在線申報。
(二)由省廳核準的資質。申請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檢索“工程監理乙級資質”,點擊任意辦理事項“在線辦理”進入“湖北省數字住建政務服務綜合平臺”,按照標準要求,提交相應材料(詳見“湖北省數字住建政務服務綜合平臺”材料清單列表)填報申請。其中企業資質延續,按《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廳頭〔2023〕2441號)執行。
全程網報,上報地選擇企業“屬地”,無需提供紙質材料。
3、各級資質許可機關審批的資質類別和等級具體有哪些?
答:詳見下表
序號 | 資質序列及等級 | 審批部門 | ||
住建部 | 省廳 | |||
省廳審查(央企、省屬企業) | 委托市州審查 | |||
1 | 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 √ | × | × |
2 | 工程監理乙級資質 (不涉及鐵路、航天航空乙級資質) | × | √ | √ |
3 | 工程監理乙級資質 (鐵路、航天航空乙級資質) | × | √ | × |
注:1.省屬企業是指,省國資委監管的企業及其全資子公司,或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 2.我廳在住建部審批權下放試點期間頒發的試點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的,由我廳辦理。 3.因辦理合并、跨省變更等事項,住建部審批權下放試點期間,我廳發放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企業,按規定申請換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由我廳辦理。 4. 企業申請部批資質升級(含新申請),增項,延續以及發生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資質重新核定的,由住建部辦理。申請上述事項前,需向我廳申請出具《企業資質核查意見》。→此處(涉及外省轉入我省的甲級資質,是否由外省省廳出具《核查意見》,我省不用出具),等待住建部受理辦回復后再調整。 | ||||
4、監理資質審批流程有哪些?多長時間可以辦完?
答: (一)省廳審查事項
企業申報→省住建廳政務服務中心接受申報材料→專家初審→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專家復審→公告審批結果。
公示意見不同意的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點擊“正在辦理”-“我的辦件”查詢具體意見。可在規定時限內針對公示意見提交陳述材料,逾期未提出陳述材料的,視為企業對公示意見無疑異,且資質許可機關不再接受任何補充材料。
法定時間為20個工作日。省廳承諾,省廳審查事項自受理資質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不含專家評審及網上公示時間),企業可獲知審查結果。其中,涉及聯辦部門審查的事項,需待聯辦部門回復審查意見后,企業方可獲知審批結果。
(二)委托市州審查事項
企業申報→市州住建主管部門接受申報材料→專家初審→公示審查意見→專家復審→上報省廳→省廳復核→公告審查結果。省廳復核不同意的,企業應當重新申報。
委托審查事項,省廳收到市州公函后5個工作日辦結。
5、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等級如何劃分?
答: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二個類別。綜合資質不分等級,專業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專業資質由原來14個專業縮減為10個專業,分別為:房屋建筑工程、冶煉工程、礦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電力工程、鐵路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安裝工程。
6、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等級有何要求?
答:企業首次申請、增項申請資質,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
7、企業信息發生變化,如何辦理資質證書變更?
答: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我廳在住建部審批權下放試點期間頒發的試點部級資質,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的,由我廳辦理;因辦理合并、跨省變更等事項,住建部審批權下放試點期間,我廳發放1年有效期部級資質證書的企業,按規定申請換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由我廳辦理。
由省廳頒發的工程監理省級資質證書,涉及企業名稱變更的,由省廳負責辦理。除此以外的資質證書變更,省屬企業及央企由省廳負責辦理,市州所屬企業由各市州主管部門辦理。
8、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如何申請重新核定工程監理乙級資質?
答:(一)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重組涉及的原、新企業存在失信行為,不予辦理重組、合并、分立事項。
(二)企業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間進行重組分立,需申請資質證書的,應當進行重新核定企業資質。
對原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記載的全部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設備等內容。
對新企業擬承繼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內容。
(三)建設工程企業發生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應當按照擬承繼資質相應資質標準和有關規定重新核定新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
被吸收企業未辦理工商注銷登記的,合并后企業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未注銷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企業申請辦理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發放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將有關人員變更到位。有效期內人員變更到位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人員未變更到位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四)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申請重新核定資質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序號 | 申報材料 | 企業重組分立 | 企業合并 | 國有企業改制 | 企業跨省變更 |
1 | 《企業資質申請表》(原企業、新企業) | √ | √ | √ | √ |
2 | 能夠反映企業凈資產的合法的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原企業、新企業) | √ | √ | √ | √ |
3 | 設備清單及發票(原企業、新企業) | √ | √? | ||
4 | 含技術負責人等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職稱證、學歷證、個人業績表(原企業、新企業,其中個人業績,應按要求在相關網站備案。) | √ | √ | √ | √ |
5 | 注冊人員身份證信息,或預注冊證明(勘察資質考核的個人業績,應按要求在相關網站備案。) | √ | √ | √ | √ |
6 | 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 √ | |||
7 | 原注冊地省級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轉出的公函 | √ | |||
8 | 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 | √ | √ | √ | |
9 | 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 √ | √ | √ | √ |
10 | 原企業法律承續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含債權債務情況說明、無在建工程項目承諾等,需雙方企業簽署) | √ | √ | √ |
(五)企業完成重組分立并重新核定資質后,原企業、新企業均不得以資質轉移前承攬的工程項目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請相應資質。
9、新設立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產生的新公司,及跨省變更的新企業,因尚未取得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注冊人員無法注冊或變更,申請資質怎么辦?
答:除注冊造價工程師應注冊到位外,其他注冊建筑師、注冊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可提供廳注冊中心出具的預注冊證明或變更注冊申請表。企業應承諾取得資質后3個月內完成注冊人員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手續。逾期未完成的,為違諾企業。
10、企業多次申請同一個事項,審批機關如何認定?
答:申請企業不應根據審查意見硬性修改申請(尤其是來自主管部門出具的原始資料),需提供合理有效的佐證材料(允許企業更換人員),確因申請企業疏忽產生的錯誤,可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未見有效證明材料直接修改原申報材料的不予認可,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依規處理。
11、持有試點地區下發的資質證書如何辦理相關資質資質許可事項?
答: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含新申請),增項,延續以及發生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資質重新核定的,由住建部辦理。申請上述事項前,企業需向省廳提交企業資質核查意見申請(申請模版文件見省住建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廳頭〔2023〕2441號)附件1,同時附營業執照及現有資質證書掃描件),由省廳審核后出具企業資質核查意見(具體格式附后)。

12、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如何申報?
答:(一)住建部核發資質: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2023年11月16日發布)規定:“一、我部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以下簡稱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屆滿的,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向我部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我部不予受理。二、資質延續申請企業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有關要求提交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我部按照資質標準對企業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準予延續。”
具體申報材料清單及有關要求,詳見住建部延續在線申報系統所列清單要求,及住建部網站行政審批專欄&資質申報常見問題&通用問題第十五條。(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pzlbzsm/201407/20140723_211712.html)
(二)省廳核發資質
按照《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廳頭〔2023〕2441號,2023年12月2日發布)規定:
(1)我廳頒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不含審批權限下放試點期間頒發的資質)和由武漢、宜昌、黃岡市住(城)建局頒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企業可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自行下載延期后的電子證書。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4年6月30日后屆滿的,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向我廳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我廳不予受理。
(2)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按照現行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要求填報有關信息提交延續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我廳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按照現行資質標準要求對企業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準予延續。
(3)持有由武漢、宜昌、黃岡市住(城)建局頒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企業,在申請資質延續、增項、重新核定、證書變更等事項前,需先換發省廳核準資質證書。
(4)企業應保持現行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接受審批機關的動態核查。
13、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何規定?
答: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申請條件和申報材料與內資企業要求一致。
14、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可否按照建市〔2014〕79號辦理重組、合并、分立事項?
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除企業外資退出、國有企業改制兩種情形外,不予辦理重組、合并、分立事項。
15、地址跨市州變更能否按簡單變更辦理?如需重新核定應考核哪些內容,核準后資質證書有效期多長?
答:不能。企業注冊地跨市州變更需按重新核定要求對企業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進行考核。審查合格的核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注冊地在本市州范圍內變更的,按簡單變更辦理。
16、工程監理企業丙級資質、事務所資質是否取消了?丙級資質是否能辦理變更?
答:是的。根據國務院(國發〔2021〕7號)、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以及《湖北省住建廳關于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鄂建辦〔2021〕11號),我省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丙級資質及事務所資質申請(含分立、合并、重組、變更事項)。
17、現有的監理丙級資質是否繼續有效?現有的丙級監理資質及水利水電工程、農林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監理資質將來怎么辦?
答:現有的丙級監理資質在有效期滿前繼續有效。根據住建部、省廳有關規定,持有監理丙級資質及水利水電工程、農林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監理資質證書按其規定更新。
第二部分 人員及業績問題
1、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查中,哪些中、高級職稱證書能夠予以認可?
答:對于有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授權文件,且符合授權文件要求評定的中級職稱可予以認可。
對于有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授權文件,且符合授權文件要求評定的高級職稱可予以認可。
2、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中涉及注冊人員的指標要求有“人”與“人次”的概念,如何理解?
答: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中,涉及注冊人員的指標要求有: “人”的含義,是指企業申報的注冊人員數量。“人次”含義,是指企業申報的注冊人員所持注冊證書的數量,如某人同時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和注冊建造工程師,那么在計算人次的時候,可以計為2人次。
3、工程監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是否可以為同一個人?
答:可以。
4、二級注冊結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建造師、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可用于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嗎?
答:不可以。
5、企業技術負責人同時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和注冊造價工程師兩項注冊執業資格,是否可以作為注冊造價工程師單獨申報?
答:不可以。企業技術負責人只能注冊監理工程師單獨申報。
6、注冊執業人員是否必須注冊在申報企業,是否可以注冊在無建設工程資質的關聯企業?
答:注冊執業人員必須注冊在申報企業,注冊在其它企業,包括申報企業的上級公司、下級公司、控股公司或參股公司,其注冊執業資格均不予認可。
7、企業申報材料中所列的個別注冊執業人員存在重復注冊問題,但剔除該注冊執業人員后,企業注冊執業人員數量仍然達標,其資質申請是否可以認可?
答:不可以。注冊執業人員重復注冊是違規行為,在問題沒有糾正之前,不批準該企業的資質申請。
8、企業申報監理資質,所有注冊人員需繳納多長時間的社保,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繳納的社保能認可嗎?
答:企業需為所有注冊人員繳納申請資質前一個月或近一個月的社保,其母公司、子公司繳納的社保不予認可,分公司繳納的社保予以認可。
9、退休人員可作為工程監理資質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嗎?
答:退休人員可以作為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但其注冊證書需在有效期內,并提供退休人員退休證、返聘合同。
10、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農林工程及丙級監理資質已取消,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增項,是否還考核原有此類資質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
答:考核。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農林工程及丙級監理資質已取消,但原有資質在有效期內的,繼續有效,因此企業在申請資質升級、增項時,仍需要考核原有資質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
11、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時,要求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工程試驗檢測設備有哪些?應提供哪些材料?
答:工程監理資質標準中未明確工程試驗檢測設備。根據住建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2016〕58號),有關工程試驗檢測設備的證明材料,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企業申報時,只需提供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購置清單。
12、申報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其企業業績、個人業績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 依據《關于建立“寬進、嚴管、重罰”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機制的通知》(廳頭〔2023〕608號),申請資質涉及省內的企業業績、個人業績,由工程所在地縣(市、區)或市州住(城)建部門審核后錄入“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省內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部門予以認可。
2024年1月1日前,業績未錄入相關平臺的,申請企業需在提交資質申請前由業績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確認業績指標真實性。2024年1月1日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中的A、B、C級業績是建設工程資質審批的有效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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