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藕粉》(GB/T 25733—2010)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要求,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市場監管部門在接受企業生產許可(換證)申請、實施生產許可審查、產品檢驗審查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藕粉包括純藕粉、速溶藕粉等產品分類。取得相應食品類別食品生產許可證(或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且生產范圍包含相應食品類別)的食品生產企業,可生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對應食品類別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及食品安全標準等要求的食品。您咨詢的有關用荷藕初級加工的事項,涉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解釋,請向農業農村部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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