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6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退職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2)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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