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小學生入學年齡如何界定?
答:按照《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規定,入學年齡必須年滿6周歲,周歲的計算以每年的8月31日為統計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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