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發改委會同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一)落實國家部署的具體行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提出明確要求。《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5〕3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關于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5〕436號)陸續出臺。貫徹落實國家層面的部署安排,加強涉企違規收費源頭治理、協同治理、長效治理,是強化我省涉企收費監管機制建設,更好穩定各類經營主體預期、提升發展信心的具體實踐。
(二)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支撐。作為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建設的配套制度,立足高質量發展要求,省發改委會同經信、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研究起草《關于加強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工作的通知》,旨在通過制度化、規范化的長效監管機制完善,鞏固涉企收費治理成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三)提升治理效能的創新探索。貫徹落實精簡文件、提高行政效能相關要求,采用“多文合一”模式,實現政策協同高效落地。通過系統性制度設計,聚焦監管痛點,著力破解涉企收費動態監管難、跨部門協同不暢等共性問題,形成“清單透明化、監管常態化、服務精準化”的治理體系,持續提升協同監管效率。
二、起草過程
4月,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圍繞貫徹落實國辦函〔2025〕30號文件精神,研究建立健全我省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具體措施。5月,考慮到發改辦價格〔2025〕436號所列任務為落實國辦函〔2025〕30號文件的具體行動之一,要求各省級目錄清單要在6月底前建立并發布,結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專題視頻會要求,涉及部門多、時間緊、任務重,擬發文一并部署相關工作。該《通知》書面征求52家省直相關部門意見及委內相關處室意見,共收到意見建議10條(其中書面反饋3條、電話反饋7條),均已采納,對照國家及省近期要求,修改了相應職責及完成時限等內容。該《通知》按程序開展了相關審查、評估及報審工作。
三、主要思路及內容
(一)強化閉環管理。嚴格對標國辦函〔2025〕30號文件關于“構建協同高效的長效監管機制”要求,梳理形成《湖北省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工作責任清單》,擬通過責任分工、時序節點及全鏈條多維監管制度,構建全省涉企收費治理閉環,推動完善體制機制。結合發改辦價格〔2025〕436號文關于目錄清單制度的細化部署,明確清單編制(6月15日)、集中公示(6月30日)、市縣落實(12月30日)三階段時序節點,并配套動態更新、定期評估、聯合督查等保障制度。(二)堅持系統性原則。通過建立健全全省各層級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全面梳理和規范各類涉企收費項目,確保清單之外無涉企收費,進一步優化我省營商環境。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市、區)有關部門按照統一的格式和填報要求,負責建立覆蓋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等全口徑涉企收費綜合性目錄清單。(三)注重協同治理。明確各級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的具體要求。依托省政府門戶網站、湖北政務服務網等完善統一公示專欄,協同推動實現全省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歸集及動態發布。加強部門及系統內工作聯絡,定期調度落實情況,及時分析研判涉企收費形勢,組織部門及系統內會商,推動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四、解決的問題
通過建立綜合性涉企收費清單,組織統一公示公開,完善動態監管機制,著力提升收費項目透明度,解決監管碎片化問題,確保“清單之外無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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