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驗收銷號有關要求,我市承擔的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省序號40)已完成整改并通過省級驗收,現將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問題
自然保護地存在違規建設活動。荊州市何王廟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內大量土地違規出租用于圍垸、挖塘養殖,嚴重破壞濕地自然生態和江豚生境,目前緩沖區內仍有4108畝養殖魚塘。
二、整改目標
對照督察反饋問題認真舉一反三,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自然保護地長效監管機制。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
(二)常態化開展人為活動遙感監測反饋問題核實處理。
(三)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信息移交和反饋機制,嚴肅查處涉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
(四)將自然保護地問題整改納入林長巡林重要內容,以巡促改,以巡促治。
四、整改完成情況
(一)印發了《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的通知》(〔2024〕446號),各縣市區林業局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嚴格依法依規管理,加強問題核實整改,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全方位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
(二)2024年—2025年4月,省林業局共下發我市自然保護地人為活動遙感監測疑似問題點位20個(國家濕地公園13個、大洪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7個),全部核實處理到位。
(三)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隨州市農業農村局等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信息移交和反饋機制的通知》,形成了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隨州市林長制辦公室印發巡林提示函5期,將自然保護地問題整改納入市級林長巡林重要內容;各縣市區林長制辦公室也印發巡林工作提示函,將自然保護地問題整改納入縣級林長巡林重要內容,切實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
如果公眾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9日,共10個工作日)向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反映。(聯系人:王亮,聯系電話:0722-359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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