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隨州中心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加快城區人口集聚,結合我市實際,我局起草了《關于提升隨州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現將全文給予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如對《關于提升隨州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有修改意見,請于2024年12月19日前反饋至隨州市財政局。
信函方式反饋郵寄至: 隨州市城南新區迎賓大道17號,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關于提升隨州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字樣。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283677095@qq.com。
聯系電話:0722-3596816。
附件:關于提升隨州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隨州市財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關于提升隨州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的若 干 措 施
(征求意見稿)
為切實提升隨州中心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進一步加快城區人口集聚,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優化就業創業服務
1、提供就業創業服務。在城區求職人員可利用“隨時就業”平臺免費查詢招聘崗位信息,就近就地享受就業綜合服務。對隨州城區外戶籍畢業5年內大專以上畢業生在城區求職的,可依托“湖北青年驛站”小程序申請辦理7天免費住宿和200元公交卡。
2、強化就業創業保障。在城區購房安居的農村轉移勞動力在社區登記后,依規享受補貼性技能培訓、就業跟蹤服務指導,30天內為每個家庭推薦至少1個就業崗位。有創業意愿的農村轉移勞動力,符合條件的可給予個人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在此基礎上可以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國有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服務,在城區購房安居的,還可申請租賃國有平臺公司推出的免6-12個月租金的商業用房。對各類返鄉創業人員5年內在我市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經營6個月、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優化義務教育入學服務
3、保障全員便利入學。搭建全市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實現線上申報審批義務教育學位。在城區購房的,無論戶籍是否遷入,可按照“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公民同招”的原則,為其子女申請義務教育學位;租房住戶可按照“區域內調劑學位”的原則,為其子女申請義務教育學位。
三、鼓勵農村人口向城區轉移
4、給予進城農民社保補貼。對在城區購房安居的農村戶籍人口,在購房所在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會保險,符合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屬地財政可按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最長可補貼3年;對沒有享受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一次性給予每年1000元補貼,最長可補貼10年。
5、保障進城農民合法權益。維護進城購房安居農村轉移人口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根據自愿原則由屬地村民委員會做好承包地土地流轉、社會化服務,盤活利用好閑置資產。
6、優化考核指標支持人口轉移。建立引人聚人工作評價機制,以農村戶籍人口在隨州城區購買住房套數為主要指標,對縣市區進行差異化評價,在完成基礎指標后增加的部分予以適當加分,并將評價結果計入縣市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鼓勵縣市區出臺激勵政策,支持農村戶籍人口向城區轉移。按照曾隨一體化發展要求,不單獨考核隨縣城鎮化率。縣市區農村戶籍人口在隨州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對所在村、鎮分別給予1000元、500元獎補資金。
四、提升安居保障能力
7、調整首套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購房所在地行政區域范圍內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公積金部門、金融機構執行首套住房貸款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正在出租或掛牌出售的自有住房,金融機構在辦理新購住房個人住房貸款時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8、加大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以舊換新”購房最高可貸額度可上浮20%;購買裝配式住宅的,在上述基礎上可再上浮10%。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暫不與借款人夫妻雙方公積金繳存時間系數和賬戶余額掛鉤。繳存職工貸款年限可放寬至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靈活就業人員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可在城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住房套數經認定為首套房,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首套房政策。購房人及配偶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父母或子女提供激勵憑證的,不查詢父母或子女名下房屋套數,以借款人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套數查詢結果為準。
9、優化現行購房激勵政策。對多孩家庭、人才、新市民(進城農民、外籍來隨家庭、就業創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外地返鄉務工人員)、城鎮征收拆遷戶、城鎮D級危房戶等五類群體在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15平方米購房激勵面積。在執行就地城鎮化有關激勵政策的基礎上,對企業各類人才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管理人員在隨州城區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博士或正高級職稱5萬元、碩士或副高級職稱3萬元、本科或中級職稱2萬元、大專或初級職稱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購房補貼,家庭中有多人符合人才購房補貼政策的,每套房按照“就高不就低、不可疊加”原則享受補貼政策。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原有政策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執行,上級另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隨縣、廣水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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