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醫保局關于印發<醫療保障基金智能審核和監控 知識庫、規則庫管理辦法(試行) >的通知》(醫保發[2022]12號)相關規定和《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醫保基金智能審核和監控規則的通知》(鄂醫保發[2022]71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基金監管實際,隨州市醫療保障局組織專班進行論證、研討,綜合各縣、市、區醫保局及市局服務中心、核查中心意見建議,調整、制定了《隨州市醫療保障基金智能審核監控規則》(以下簡稱《監控規則》)。現將《監控規則》內容公示如下(具體見附件),公示時間為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隨州市醫療保障局反映,聯系人:周婷;聯系電話:0722-3232089。
附件:隨州市醫療保障基金智能審核和監控規則
隨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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