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今年夏秋季以來,我市長期晴熱少雨,森林火情異常。按照《湖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我省提前進入重點防火期的通知》(鄂森防指〔2019〕7號)精神,我市已于9月13日進入重點防火期。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家、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特發布如下戒嚴令:
一、戒嚴時間: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止。
二、戒嚴區域:隨州市所轄行政區域所有林地及距林地邊緣500米范圍內(林區內正常住戶限居住區之外)。
三、戒嚴期間,除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批準的計劃用火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戒嚴區域實施燒荒、焚燒農作物、焚燒廢棄物料、燃放煙花爆竹、吸煙、野炊、祭祀用火、爆破用火、投放空中移動火源及其他易引發林地火災的用火行為。
四、進入戒嚴區域的車輛和個人,應自覺接受森林防火登記檢查,及時消除用火、用電等火源隱患。
五、在戒嚴區域從事野營、登山、旅游等活動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森林防火規定,并服從林木、林地經營者和各類巡查人員的防火安全管理和監督。
六、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入戒嚴區域,監護人要有效履行監護義務,林木、林地經營者要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責。
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破壞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設施、設備。
凡違反本戒嚴令規定的,由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據國家、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隨州市人民政府
? ? ? 201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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