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湖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鄂政辦發〔2019〕44號)《隨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隨政辦發〔2019〕18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落地,自2019年8月19日起,隨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上線試運行。
市城區范圍內(不含曾都區管轄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涉及審批事項均由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政務服務大廳一樓工程建設項目綜合窗口統一受理、轉辦,各市級審批部門不再直接受理審批事項。隨縣、廣水市、曾都區、大洪山景區上線試運行時間另行公布。
試運行期間,原則上申請人應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完成申報,原審批系統正在辦理中或因技術原因辦理困難的,可通過原審批系統辦理,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代辦人員要強化技術指導、幫辦代辦力度,不得因審批系統調整增加申請人辦理時間、辦理流程。由于相關審批流程及申請資料正在不斷完善和調整過程中,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理解和支持,試運行期間,若有疑問或建議,可前往綜合窗口咨詢、反饋,也可撥打電話:0722—3257939
特此公告!
隨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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