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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
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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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和市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和發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編制隨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管理情況、公開平臺建設情況、監督保障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6個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在隨州市公安局網站(gaj.suizhou.gov.cn)全文公開。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隨州市公安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隨州市交通大道K015號,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郵編:441300;電話:07223592011,359217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十六字”重要訓詞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隨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湖北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政務公開工作會議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關于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部署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著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強公開意識,自覺改進工作,主動接受監督,深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更好地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群眾和展示“人民公安為人民”良好形象。
(一)主動公開情況。市公安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全市公安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進,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各司其職、辦公室日常辦理”工作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客觀、及時、主動公開。一是主動依法公開,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通過設置對外警務公開欄,制度牌或放置宣傳單、依托市政府門戶網站、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報刊、廣播、電視、“兩微一端”等宣傳媒體發布警方動態、服務民生、治安信息、政務等各類信息15372條,全面推進各項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對涉市公安局的495項行政權力清單進行重新梳理、重新檢查、確保公示事項最快、最新。在政務外網逐步更新警務公開專欄,公開公示服務指南、辦證流程、申請樣表、收費標準、工作時限、投訴建議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群眾監督。二是持續推行快捷審批,減免企業申辦備案材料。進一步規范完善行政審批,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10項效能工作制度。依托“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網上行政審批功能,對公章刻制業、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許可事項,一律實行外網申請、內網審批,推行全程網上辦理;對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審批時限由20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將原來由運達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受理審批《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調整為運達地或啟運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均可受理審批;推行公章刻制業網上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為全市6195家企業免費刻制公章17608枚,為企業減免費用130余萬元。三是持續改進窗口服務,增加群眾的便捷感。全面實施省內跨市、州戶口遷移“一站式”辦理,開通受理跨省異地身份證的換、補領業務,繼續推行上門采集信息、預約受理、延時辦公、錯峰休息等便民措施,在政務服務中心戶口身份證窗口設置2臺居民身份證辦證申領自助機,實現居民身份證全天候、自助式照相、申辦服務。在9家汽車銷售公司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為企業辦理商品車臨時號牌20萬余筆。設置臨牌辦理綠色通道,24小時為企業服務。四是深化完善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是全省公安系統推進“一網通辦”、深化減證便民的重要支撐平臺,全面對接“湖北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和公安部“互聯網+政務服務”等3個省部級平臺,互通跳鏈13個省部平臺,發布治安(戶政)、交管、出入境等11大警種461項政務服務事項,其中行政服務事項426項(全程網辦146項、預約預審123項、事項公示77項、服務80項),最短時間內處理群眾網上咨詢、網上預約和業務辦理。2021年共處理各類業務586件次,及時辦結率、用戶滿意率達到100%。依托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實行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電子證照,可用于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酒店登記入住、網吧登記、智慧小區核查登記、公安執法等多方面應用。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2021年度共收到依申請政府信息2件,按期回復率、辦結率為100%,未發生被申請行政復議或被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三)信息管理情況。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審核和保密審查,所有公開的信息均經保密審查后發布;完善政府網站信息公開與更新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信息采編,為服務對象提供全面、及時的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方式,增強公開實效,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
(四)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根據《條例》和省市政務公開辦公室要求,進一步優化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修改市公安局“政府網站”相關欄目,重點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依申請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工作動態、財政預決算等專欄的信息更新維護工作,及時為廣大群眾提供便捷優質服務。在省公安廳統一指導下,已完成“境外非政府組織辦事服務平臺”與省政務網對接、“實有人口管理系統”全量數據與省政務服務網“好差評”系統對接,在“鄂匯辦”新增上線“流動人口居住登記”“首次申領居住證”“補(換)領居住證”等3項高頻服務事項,方便群眾掌上辦、移動辦;全省“無犯罪記錄證明”網辦渠道正在黃石、鄂州試點。
(五)監督保障情況。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建明任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設市公安局政務公開辦公室,明確辦公室工作人員職責任務,明確專人負責審核把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因不認真履職,違反工作程序導致失泄密事件和因政府信息公開答復不及時、不規范引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除責成相關部門負責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訟工作外,依紀依規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中心工作,不斷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特別“一網通辦”“一窗通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積極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5372條,公開規范性文件1份;行政許可處理決定581991條,行政處罰處理決定817253條,行政強制處理決定17910條,行政事業性收費2175.2505萬元,實現了“應公開、盡公開,應上網、盡上網”,著力解決群眾“煩心事”,努力使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體現在服務群眾、普惠于民、改善民生、促進和諧上。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1 | 1 | 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581991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817253 | ||
行政強制 | 1791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510.9926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1年,市公安局共收到并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按期回復率、辦結率為100%。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1年,全市公安機關未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被行政訴訟的情形。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盡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政府信息公開的高標準、嚴要求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體現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治站位還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及形式還需進一步健全。下一步,市公安局將繼續加強和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認真貫徹執行《條例》,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體系;二是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制度,繼續完善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三是加強線上線下融合,持續優化拓展功能,助力“放管服”改革特別是“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一站辦理”縱深發展,努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臺階。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政府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
2021年,市公安局未向申請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二)建議提案辦理情況
2021年,市公安局共承辦市四屆人大六次會議交辦的代表建議12件(其中主辦件8件,會辦件4件),承辦市政協四屆五次會議提案18件(其中主辦件8件,會辦件10件),認真抓好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及時召開建議提案交辦會、集中見面會、代表委員座談會,收集意見建議,實現了見面率、辦結率、答復率、滿意率四個100%。
(三)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
2021年,市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隨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政務公開工作會議精神,圍繞重大政策深入開展解讀回應工作,著力提升政務服務工作實效,大力提升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
(四)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1、重大建設項目情況
2021年,市公安局重點工程項目有隨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設項目和隨州市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基地兩個項目,目前均處于尚未開工狀態,其中隨州市中心看守所項目立項、選址、可研報告、環境評價、征地賠償、失地農民保險賠償、初步設計、圖紙審查、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用地批復、土地劃撥決定書等手續均已辦理妥當,項目的土方平整工程已通過財政評審,即將開始施工招標,規劃許可、主體建筑財政評審、施工許可、產權證等手續正在辦理中。隨州市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基地項目立項、選址、征地賠償、失地農民保險賠償、拆遷、選址意見書等手續均已辦理妥當,其他工作正在進行中。
2、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2021年,市公安局駐村工作隊在完成隨縣新街鎮蒯寨村整體脫貧的基礎上,又進駐隨縣新街鎮蘇灣村牽頭鄉村振興工作,協調解決該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辦公樓房屋鑒定及免除相關鑒定費用,規范完善“易致貧戶”“脫貧不穩定戶”“突然困難戶”三類監測戶檔案,相關支持項目正在有序推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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