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總體情況
隨州市應急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據《條例》、《2020年隨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結合本局實際制定印發了《市應急管理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了信息報送工作責任,規范了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修訂了信息發布管理規定等工作制度,以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隨州市應急管理局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為公開主渠道,切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2020年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如下。
(一)主動公開情況
充分發揮隨州市應急管理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作用,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立足工作職能,落實《條例》要求,編制了信息公開目錄,主動公開以下信息:
1.政策。公開本局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及以政府名義發布的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規范性文件以及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管理和本局事務方面的通知公告,并采取文字、圖解、視頻、新聞發布會等多種形式開展解讀,做到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雙向鏈接。
2.機構簡介。公開本局機構職能、領導信息、內設科室、直屬單位、聯系方式(辦公地址、聯系電話)等機構信息。
3.規劃信息。公開本局業務工作發展規劃、專項規劃。本年度公開了《市應急管理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4.許可/服務。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集中公開行政許可依據條件程序;通過信用中國(湖北隨州)網站公開行政許可結果。所有數據做到同源發布。
5.處罰/強制。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集中公開行政處罰依據條件程序;通過信用中國(湖北隨州)網站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所有數據做到同源發布。
6.權責清單。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集中公開本局權責清單,所有數據做到同源發布。
7.財政資金。公開了2019年部門決算和2020年部門預算。
8.重大項目建設。公開安全生產領域建設項目(如,危化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金屬冶煉建設項目,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審批辦事指南(包括申報要求、申報材料清單、批準流程、辦理時限、受理機構聯系方式、監督舉報方式),審批意見等。
9.公益事業建設。(1)社會保障。公開自然災害救助政策,救災物資管理使用,災害救助對象、救助物資發放公示等信息。(2)突發公共事件。公開應急預案,應急機制建設等信息;預警信息;公共突發事件及應對情況。(3)安全生產。公開安全生產提示;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形勢研判分析,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結果;特種作業考試信息。(4)救災生產。公開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情況,防災減災信息。
10.其他主動公開內容。公開行政執法相關信息;雙隨機抽查事項,雙隨機抽查結果;本單位主辦會辦的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建立了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提供線上線下依申請公開申請渠道,今年未收到任何提出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依申請公開數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一是完善信息管理制度。2020年修訂完善了《隨州市應急管理局信息發布管理規定》《隨州市應急管理局政策解讀制度》等制度,為規范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厘清信息公開責任。明確辦公室辦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信息公開平臺的建設維護,信息發布,督促協調各科室(單位)對需要公開的信息進行公開;各科室(單位)是信息報送的責任者,按照局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對需要公開的信息履行審查程序,報辦公室發布。三是做好信息清理儲存。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將清理結果進行公開,2020年確認有效規范性文件1件;加強信息產生及發布過程留痕,將信息稿件連同信息發布審查表一起存檔,作為文書檔案進行管理。
(四)平臺建設
一是規范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堅持以《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為指導,重點依托局網站打造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規范設置相應欄目、設計相關頁面,做到欄目設置合理、層次清晰、內容全面,網頁訪問體驗良好、格式統一、功能齊全。二是嚴格信息發布流程。所有對外公開的信息,由信息制發科室(單位)填寫信息發布審查表,報科室(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和主管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審查,對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準確性和文字質量層層把關,確保信息內容真實、客觀、準確,并符合保密要求。轉發信息時明確標明信息來源。三是做好網站安全保護工作。明確了本局網站網絡安全責任人,簽訂了《網絡安全責任承諾書》、《計算機信息網絡等級保護法定職責告知書》,制定了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網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等制度,積極開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五)監督保障
堅持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完整、及時、準確。一是實行網站每日巡查。網站管理員每日登陸網站檢查局網站是否能正常打開、有無顯示異常、有無受到攻擊等問題,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二是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監督。自覺接受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公安局等主管信息公開和網絡安全工作的部門監督檢查,對檢查通報的問題,做到立即整改。三是實行社會共管。在局網站開辟了“網站找錯”、“公眾互動”入口,廣泛聽取社會公眾對網站建設和信息公開工作提出的意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提供相關數據)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決定、公告、通告、意見、通知,以及標題采用“規定”“辦法”“細則”“規范”“規程”“規則”等字樣的公文,一般情況下屬于規范性文件) | 0 | 0 | 1 | |
其他主動公開文件(含以本單位或本單位辦公室名義正式簽發的、除規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動公開文件,可參考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其他主動公開文件”欄目數據) | 90 | 90 | 176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22 | -10 | 238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指行政許可以外的政務服務事項,含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和其他類,以及公共服務事項) | 176 | 4 | 30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158 | 0 | 2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問題。缺乏在編在職計算機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公開的專業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來源較少,信息公開內容不夠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還不夠不及時。
(二)改進情況。一是大力實施網站集約化建設。市應急管理局借勢互聯網手段,將局網站作為信息工作的主要平臺,2019年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州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積極將本局網站納入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2020年1月份新版網站上線。網站集約化后由網站建設公司統一提供維護服務,用戶只需通過簡單培訓就能上手操作,做到了讓專業人做專業的事。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全面落實《條例》要求,按照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制定了市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對信息報送進行責任分工,明確信息報送責任。三是建立信息考核機制。制定了《關于加強全市應急管理系統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隨應急辦〔2019〕8號)、《關于改進全市應急管理系統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對各科室(單位)報送的信息進行量化打分,每季度發布信息報送采用情況通報,并將信息分數作為季度述職述廉考核測評項目,增強科室(單位)信息報送的責任意識。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部門業務職能科普宣傳情況
積極利用線上平臺廣泛宣傳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局網站開設了“防災減災”專欄,利用“5.12全國防災減災日”向社會宣傳防災減災政策和科普知識,以及各地開展防災減災日宣傳工作動態。開設“安全生產月活動”專題專欄,圍繞“消除事故隱患,筑牢安全防線”活動主題,積極宣傳報道各地安全生產月活動,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開一批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局主要負責人還通過隨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安全生產月”在線訪談,與廣大網友在線交流,介紹相關工作情況。開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欄,向社會介紹全市在推動三年行動上的安排部署、工作措施、工作成效,提高社會知曉度。
(二)建議提案辦理公開情況
2020年本局會辦省第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建議1件,隨州市政協四屆四次會議提案2件,全部按期辦結,并通過市政府網站和局網站向社會公開了辦理意見。
(三)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公開情況
?秉持執政為民理念,加強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注重向社會公開社會保障、突發公共事件、安全生產、救災生產等方面關乎社會公眾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信息。2020年向社會公開自然災害救助政策,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等信息3條;及時發布預警提示信息,本年度發布自然災害預警信息8條、安全生產提示4條;公開事故調查報告4份,滿足社會公眾知情權,達到警示教育效果。
隨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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