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隨水罰字〔2022〕10號 | ||
| 行政管理相對人基本情況 | 個人 | ||
| 單位 | 名稱 | 隨州市華鑫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殷*勇 | ||
| 違法行為類型 | 非法取水 | ||
| 水行政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 ||
| 水行政處罰內容 | 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 | ||
| 作出水行政處罰決定機關 | 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作出水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2022年11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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