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了確保完成省政府與市政府簽訂的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和任務,現將《隨州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隨州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
減排工作實施方案
為確保實現我市2012年度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目標,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要求,編制本工作實施方案。本實施方案是我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工作依據,各地和各有關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編制本轄區或本單位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計劃或方案,進一步分解落實任務,明確責任,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年度減排任務及“十二五”減排總任務的完成。
一、2012年控制目標
(一)排放基數
2011年,化學需氧量55540噸,氨氮6070噸,二氧化硫7760噸,氮氧化物6360噸。
(二)控制目標
至2012年底,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為:化學需氧量(COD)排放總量控制在54710噸以內,比2011年削減1.5%;氨氮(NH3—N)排放總量控制在6010噸以內,比2011年削減1%;二氧化硫(SO2)排放總量控制在7680噸以內,比2011年削減1%;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控制在6420噸以內,其增長控制在1%以內。
(三)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削減存量,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社會參與,強化責任考核、加大資金投入、完善政策機制、強化監管、突出重點、加強綜合協調,完善全市各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實現污染減排約束性指標,全面提升環境質量,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2012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預測分析
(一)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預測
1、工業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預測
根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測算方法,結合我市2012年經濟社會發展基本目標,參考我市“十二五”總量減排規劃預測結果,采用宏觀預測法預測全市工業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516噸。
2、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預測
2011年全市城鎮常住人口為115萬人,2012年預計增長新增人口為2萬人。按照64克/人·日的產污系數測算,2012年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468噸。
3、農業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預測
經測算,2012年全市農業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705噸。
2012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合計新增排放量1689噸。
(二)氨氮新增排放量預測
1、工業氨氮新增排放量預測
經測算,2012年全市工業氨氮新增排放量27噸。
2、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預測
2011年全市城區常住人口為115萬人,2012年預計增長新增人口為2萬人。按照8克/人·日的產污系數測算,2012年氨氮新增排放量58噸。
3、農業氨氮新增排放量預測
經測算,2012年全市農業氨氮新增排放量62噸。
2012年全市氨氮合計新增排放量147噸。
(三)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預測
經測算,2012年全市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35噸。
(四)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預測
1、工業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預測
經測算,2012年全市工業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5噸。
2、機動車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預測
經測算,2012年全市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新增放量118噸。
2012年全市氮氧化物合計新增排放量123噸。
三、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重點和項目
“十一五”期間,我市主要通過工業結構減排和工業企業治理來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十二五”期間,工業企業結構減排和工程減排的空間變小,因此,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以及加強農村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是完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的關鍵;淘汰落后產能以及淘汰廢舊機動車是落實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的關鍵。按照“十二五”減排項目進度安排,我市2012年將突出抓好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及穩定運行監管,隨州污水處理廠要提升管理水平,增加新增減排量,二期工程力爭在2012年9月底前建成并投入運行;廣水市應山污水處理廠要盡快完善管網建設,實行清污分流,增加進水量,力爭達到設計處理能力的90%以上且穩定運行;督促2011年度結轉項目通過驗收,核定減排量;加大農業畜禽養殖場污水治理力度,提高農業減排的比重,完成8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廢水治理工程;加大淘汰廢舊機動車力度,淘汰量要求達到1000輛以上,力爭氮氧化物減排任務完成。
隨州市確定14個減排項目(含1個機動車減排行業),實施后可減排COD為2552.18噸,氨氮302.81噸,二氧化硫135.66噸,氮氧化物126.12噸,扣除新增量后,實際分別削減1.56%、2.57%、1.3%和0.05%,能夠實現減排目標。
四、保障措施
為取得“十二五”期間污染減排工作的良好開局,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圓滿完成我市2012年度減排目標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和工作經費。
各地和市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制,切實加強對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和本部門減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及時研究解決減排工作重大問題,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周密部署,切實將減排計劃目標任務分解落實,確保抓出成效。
各地要繼續落實節能減排專項工作經費,加大工程減排投入,落實市本級財政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用于全市污染減排項目的補助和獎勵;對環境違法企業實行信貸限制,取消企業的稅收優惠及其他扶持政策。
(二)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實行嚴格的問責制。
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將減排計劃完成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并對各地各有關單位將實行責任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加大減排督查力度,對減排計劃項目進行重點督辦、定期督辦,并定期通報督查情況。市環保部門負責全市污染減排組織工作,并牽頭落實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工程減排項目;市經信部門負責落實工業結構調整項目;市住建委負責落實隨州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和垃圾污泥無害化處理及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等項目;市農業部門負責落實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市公安部門負責落實淘汰黃標車項目;各單位要各負其責,按照職責要求認真予以落實,市政府將嚴格實行問責制,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造成減排任務不能完成的地方、有關單位及企業,堅決采取預警、約談、區域限批、停產整改等制裁措施,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強化監督管理力度。
各地及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已完成的減排項目進行監管,治理設施要確保穩定達標運行,結構減排項目關閉措施要落實到位,防止死灰復燃。
強化污染治理設施的環境監察和監督性監測,及時掌握重點污染源排污及設施運行情況,對偷排、超標或超總量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連續穩定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各責任單位要對減排項目做好監管記錄,按要求向市環保局報送減排檔案資料,以便匯總上報。
(四)嚴把項目審批關,嚴格控制新增排放量。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制度,從源頭控制污染,堅決遏制高能耗、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將污染物總量指標作為審批項目環評的前置條件,確保區域治理平衡,推動污染減排任務的落實;切實抓好“三同時”驗收,將總量控制作為環保驗收基本條件,確保污染減排措施的落實。
附件:隨州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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