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隨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柴普軍同志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決定免去:
熊楨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任命:?
嚴賢超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
曹永勝同志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劉建勤同志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批準任命:
王建武同志為隨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徐化成同志為廣水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如飛同志為曾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
夏紅梅同志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