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0日隨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汪大富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張 珍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張 歡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熊 飛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
王艷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汪大富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葉 鋒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萬洪清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懷慶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潘 旭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童 強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陳亞莉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胡洪波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趙攀文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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