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州市審計局深入貫徹落實審計署、省廳關于投資審計轉型的新要求,采取“五項措施”規范和完善投資審計工作,促推投資審計質量和效益不斷提升。
一是大力開展政策宣傳,凝聚廣泛共識。積極向市委市政府匯報投資轉型要求,爭取市領導支持。先后3次組織各縣市區審計機關、平臺公司、相關建設單位,集中學習傳達投資審計的新理念、新要求,凝聚廣泛思想共識。同時,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20余項,結合隨州實際,修訂完善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政府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
二是堅決退出無關事項,維護投資審計獨立性。徹底退出了各類與審計法定職責無關的、可能影響依法獨立進行審計監督的議事協調機構或工作。沒有參與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編制、預(概)算編制、立項決策、項目審批核準等過程的工作;沒有參與建設項目招投標的開標現場監督、評標過程監督、中標結果確認等工作;沒有參與建設項目的資金撥付、利息認定、變更簽證確認、材料價格認定、隱蔽工程驗收簽字等工作。
三是嚴格實行計劃管理,保障投資審計質量。所有投資審計項目一律在內網規范操作,不搞簡易程序。年底要求承擔項目建設的各個平臺公司和有關建設單位,將下一年度需要報審的重點項目基本情況報送備案,對項目實施主體、投資規模、資金性質、建設內容、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進行調查摸底,將事關全局的重大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民生項目等作為審計重點,優先納入項目計劃。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確保質量”的原則,遴選確定計劃內項目,推進項目計劃安排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四是注重突出審計重點,提高投資審計效益。堅持審計質量與效益優先,有重點、有成效地推進投資審計,徹底糾正片面追求工程造價審減額的做法,加大查處工程管理和違法違紀事項的監督缺位問題。重點對施工招投標、物資采購、合同管理、工程質量管理、資金使用、投資效益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著力促進建設單位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如在審計高新區某道路時發現,由于項目建設單位履職不到位,導致該項目大量增加土石方的挖填量,最終造價超中標合同價45%,使政府多支付工程款900多萬元。審計揭露上述問題并剖析背后原因后,向有關部門建議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五是健全完善內控制度,降低投資審計風險。在加強投資審計人員經常性教育管理,做好審前廉政談話、審中廉政巡查、審后廉政回訪的同時,重點把好“四關”,即項目報審關、項目程序關、項目審理關、中介管理關。完善項目報審制度,強化項目建設單位的主體責任。修訂完善《隨州市政府投資審計項目工作流程》,嚴格執行法定審計程序,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獲取審計證據,經實質性復核審理后出具審計結果類文書。出臺《隨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復核審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投資審計項目復核審理行為。如對仿古建筑、大型橋梁等專業性強的項目,堅持專家咨詢制度,確保投資審計質量。建立中介服務“準入退出”制度,凡發現有弄虛作假、惡意串通等嚴重失信和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社會中介機構、執業人員,在嚴肅通報和責任追究的同時,堅決給予“拉黑”處理,切實規范中介行為、防范中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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