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湖北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過期礦業權公告注銷制度規定及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過期礦業權常態化清理工作和公示注銷制度,我局對2019年12月31日前已過期的市級發證礦業權進行了清理,擬對13宗采礦權(見附表)限期辦理采礦權注銷手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相關采礦權人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60日內主動申請辦理礦業權注銷手續。
二、本公告發布之日60日內,凡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注銷手續的,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公告注銷。
三、確有客觀原因暫不宜注銷的采礦權,需由其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依程序進行公告注銷。
特此公告。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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