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關于全年受理全市低收入住房租賃補貼、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申報的公告
為切實解決我市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現就市本級(含曾都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2018年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租賃補貼、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家庭,申報住房保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戶口1年以上,并在本市城鎮生活;
2、上年度家庭(含曾都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918元以下(含低保家庭),大洪山風景名勝區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792元以下(含低保家庭);
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區戶口1年以上,并在本市生活;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暫按2017年保障標準,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653元以下,待2018年保障標準確定后,按新標準執行);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三)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有固定經營場所;
3、在本市正常繳存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4、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市區無私有住房,未租用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直系親屬在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住房資助能力是指:申請人父母、子女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擁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35平方米以上)。
二、申報機構及受理時間:
自本公告之日起請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難保障標準家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保障標準家庭到戶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社區申報;符合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保障標準家庭到所屬單位申報。申報人員需在隨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下載相應表格填報,常年受理申報,集中審批。
咨詢電話:0722-7058178
特此公告。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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