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做深做實信用體系建設,努力做到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投標人信用監管全覆蓋,不斷提升信用監管水平,持續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
一、招標人壓實“主體責任”。為加強招標人信用管理,制定了《隨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信用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對招標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發生失信行為的認定、記錄、處理、應用進行了規定。明確招標人有失信行為的,由各級綜合管理部門匯總并將失信記錄推送至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平臺,同時在綜合監管部門官方網站予以公示。對招標人存在失信行為,涉嫌違紀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追究違紀者的責任;需對違紀者進行組織處理的,由組織部門做出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代理機構實行“一企一檔”。為加強招標代理機構從業行為監管,印發《隨州市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辦法(試行)》。《辦法》對招標代理機構實名登記、信用評價方法和標準、異議處理與結果運用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信用評價由招標人、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委員會和綜合監管機構四方共同開展,主要對代理機構服務質量、優良信用情況和不良信用情況進行“一標一評”。信用評價結果每季度進行公示,作為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的重要參考依據,倒逼招標代理機構規范執業行為,提高服務質效。
三、評標專家開展“一標一評”。為加強評標專家動態考核,促進評標專家客觀公正履行評標職責,印發了《關于開展省綜合評標專家庫隨州區域庫評標專家項目考評的通知》。項目考評由項目監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人三方共同考評。項目監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根據《湖北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評標專家履職負面清單》,考評評標過程中專家的出勤、紀律、能力和履職等情況,記錄不良行為;招標人根據該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個人的履職行為反饋評價。截至目前,已對300余個項目評標委員會進行“一標一評”,有力促進了評標專家公正客觀履職。
四、招投標行為發布“負面清單”。為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招投標交易行為,發布了《隨州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負面行為清單》。《清單》條目式列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評標委員會等市場主體禁止事項32項內容,對禁止事項具體內容和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依據進行了明確和細化,為市場主體參與招投標活動劃定了操作“紅線”。目前,《負面清單》已在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負面清單》的發布有利于倒逼各方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開展招投標活動,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
下一步,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將進一步提高站位、突出重點、細化舉措,以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為契機,做深做實信用體系建設。加大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力度和懲戒力度,對發現的負面行為及時進行記錄、公示,對不同信用類別實行差異化管理,提高違法違規成本,營造風清氣正的招投標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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